
易華仁聞判時神色凝重,不停做筆記。(圖:CNA)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收受貴重物品和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監禁一年;他獲准下在7日入獄服刑。他也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首個被治罪的前部長。來聽聽法官判刑的理由。
62歲的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上周二(24日)認罪,高庭法官周四(3日)判他坐牢12個月,坐在被告欄里的易華仁聞判時全程神色凝重,低著頭不停做筆記。
前幾次的庭審,易華仁都隨身攜帶一本記事本出庭,他雖然有代表律師,但自己也不時會做一些筆記。昨天,他同樣帶著筆記本出庭。
昨早10點開庭後,易華仁低著頭,仔細聆聽法官宣讀裁決,同時不停做筆記。
庭審後,易華仁握著筆記本迅速離開庭室。
45名索取公眾席門票的公眾在9點40分左右就入座等待開庭,坐在公眾席上的包括易華仁的妻子和親友。他們清晨6點19分就陸續抵達,7點左右領取號碼牌,是首幾個領取公眾號碼牌的旁聽者。
另外約30個媒體也坐滿媒體席,加上控辯雙方的律師團隊以及法庭的工作人員,第4C庭室昨天可說是座無虛席。
所有媒體和公眾都安靜旁聽,氣氛凝重肅穆,庭上除了法官說話的聲音外,聽到更多的是工作人員和媒體不停敲打鍵盤的打字聲。
在等待開庭的當兒,坐在被告欄里的易華仁不時閉目養神,目光也時而望向在公眾席上的妻子和親友,間中一度和身旁的庭警交頭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