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27日凌晨,26歲的新加坡男子駕駛三菱Evo在中央快速公路一路狂飆至時速221公里,超速超過一倍,隨後在市中心連續引發兩起車禍。
六車深夜兜風演變成街頭狂飆
2024年10月27日凌晨,26歲的吳 Jared-Kane 和另外五名男子相約在國家體育場林蔭道停車場集合。這群人隨後開著各自的跑車上路兜風,沿著泛島快速公路(PIE)和中央快速公路(CTE)高速追逐穿插,一路往烏節路及市區方向疾馳。
道路監控畫面顯示,吳駕駛的藍色三菱Evo從CTE開到史丹福路,沿途至少在7個測速點嚴重超速。在CTE靠近馬里士他出口往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路段,該處法定限速為每小時90公里,他的車速竟飆到了221公里。即便駛入限速50公里的史丹福路與維多利亞街交界處,車速依然維持在89至109公里之間。
急剎引發翻車與連環相撞
危險的競逐很快釀成事故。當車隊沿史丹福路高速沖向福康寧通道時,前方路況突變,吳緊急剎車避讓,緊隨其後的江姓男子避讓不及直接追尾。另一名同行的李姓男子為了躲避碰撞猛打方向盤衝上路旁草坪,整輛車當場翻覆。
翻車後散落的汽車碎片鋪滿路面,跟在後面的劉姓男子見狀急踩剎車,隨即又被後車追尾,短短數秒內在同一路段連續發生兩起車禍。撞擊導致路邊綠化、路標及交通信號燈嚴重受損,維修費用超過2900新元。吳本人頸部扭傷並出現急性應激反應,其副駕駛座上的22歲女乘客也受傷送醫。
認罪面臨牢刑,多名同夥已被判監
9月8日,吳在法庭上承認了一項危險駕駛罪名。控方嚴詞指出其行為「完全無視交通規則」,在鬧市區極速狂飆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要求法官判處其3.5至5個月監禁,並吊銷駕照3到4年。因辯方律師需重新調整求情陳詞,法官將案件延期至9月14日下達判決。
這場深夜飆車的代價十分沉重。除江姓男子的案件仍在審理外,同案多名參與飆車的人員此前已被判處數月監禁並禁駕三年。依照新加坡法律,危險駕駛罪名一旦成立,違例者最高可面臨12個月監禁、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wholesale disregard for traffic rules
📌 要點總結
✦ 26歲男子在CTE限速90公里路段飆至時速221公里,並在市區引發翻車和追尾連環車禍。
✦ 被告已認罪,控方求刑監禁3.5至5個月並禁駕3至4年,同案多名飆車同夥此前已被判入獄及禁駕。
道路不是賽車場,安全駕駛切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