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要求法官判監黃奕良10個月。(檔案照)
(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前藝人黃奕良被控打傷孟加拉工人案罪成後,案件今早在國家法院過堂,控方要求法官判監10個月,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下午3時30分宣判。
《8視界新聞》報道,控方在針對刑罰陳詞時以傷者的傷勢、黃奕良犯案時使用武器以及黃奕良有過傷人記錄三大加重罪責因素,要求法官判監至少10個月。
黃奕良「長篇」求情指無心之舉
黃奕良在求情時則「長篇大論」述說多年前的傷人案是無心之舉,更無意傷人,沒想卻從此給人留下「愛滋事打架傷人」的印象。
他不斷重申,自己不是喜歡鬧事的人。
法官在黃奕良完成求情後,表示需要時間考慮他的刑罰,要求雙方下午3時30分返回法庭,他屆時會宣判。
黃奕良被控於2018年12月11日4時30分左右,在位於布萊德路的新加坡伊斯蘭綜合大廈(Singapore Islamic Hub)餐廳,用鐵刮刀打孟加拉工人Jahidul的頭部和腹部,犯下蓄意傷人罪。
黃奕良否認指控,國家法院法官經過6天審訊後,在1月22日判他罪名成立。
黃奕良另外也面對一項滋事打人的控狀,他對此也不認罪,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這項控狀目前還在審前會議的階段,法官將擇日審理。
黃奕良畢業自新廣(新傳媒前身)第6期演員訓練班,同屆學員有陳莉萍、林梅嬌等,他早年參與多部電視劇的演出,是早期本地家喻戶曉的演員。 黃奕良的前妻是新傳媒藝人林梅嬌,兩人育有一女黃暄婷,黃奕良和林梅嬌離婚後再娶,黃暄婷後來也加入演藝圈,表現相當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