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父親供證時說,女童換班後便開始哭鬧不想上學。(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幼教老師被指虐待1歲半女童,不但將她舉起又摔在地上,還推她肩膀導致她往後跌,但是她不認罪。
此外,女童父親供證時淚灑公堂,指原本性格開朗的女兒換班後哭鬧不想上學,事後才被告知她遭虐待。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30歲的新加坡女子,案發時在當地東北部一所幼兒園工作。
她面對一項牴觸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指她在2024年5月3日早上9時31分至35分,虐待一名1歲半大的女童。
控狀指被告將女童舉起又摔在地上,還推女童肩膀,導致女童往後跌坐在地上。
被告不認罪,案件前天開審。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女童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幼兒園校長通知揭發
女童父親前日出庭供證,表示女兒在2024年5月剛從豆豆班升入幼兒班,豈料約3周後,妻子便接到幼兒園校長來電,說女兒遭虐待,要求他和妻子到幼兒園會談,並觀看監控器拍到的畫面。
幼兒園也要求他與妻子檢查女兒的胸膛,以及頭部是否有受傷。
父親表示通過監控畫面,看見女兒遭被告拖著走、身體受被告抑制無法行動;被告也將女兒摔在地上,導致女兒看似情緒崩潰。
他也說,女兒在上豆豆班時很開朗,會高興上學,但上了幼兒班後,行為有了轉變。
他稱,女兒知道要去幼兒園後會大哭,好幾周晚上一聽到要睡覺時,也會不受控地嚎啕大哭,拚命抓住書包不放,不願睡覺。
他和妻子需要花時間哄女兒回房睡覺。
當時,他以為女兒剛轉入幼兒班,還無法適應環境而焦慮,沒想到真正原因是女兒遭到虐待,說著便落淚,法官因此詢問他父是否需要時間平復情緒。
法官在控方所有證人供證完畢後,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選擇抗辯,案件昨早續審。
被告在群組稱女童哭泣嘔吐
女童父親透露,女兒和兒子之前曾到同一所幼兒園上課,過往經驗愉快,因此沒察覺有任何不妥。
律師盤問女童父親時,指被告案發當天,在群組裡傳短訊,彙報女童在幼兒所的表現,說女童在學校哭泣和嘔吐,顯示被告關心女童。
女童父親對此不同意,說若被告是真的關心女童,應要求和妻子檢查女童身上是否有傷,而不是3周後才從幼兒園得悉女兒遭虐,需檢查是否有傷。
他也表示,幸好女童沒有受傷,若真拖延3周才發現有傷勢或為時已晚。
被告昨早抗辯 稱無傷害女童意圖
被告否認有虐待或造成女童傷痛的意圖,表示案發時有兩名教師在場,她們目睹自己與女童的互動,並沒有阻止或做出反應。
被告昨早抗辯,表示案發當天與平時一樣,教女童唱歌,還幫她抹鼻涕,她稱沒有虐待或造成女童傷痛,當時只是試圖讓女童坐下,不要女童跑到門口。
被告透露,幼兒園曾發生因教師疏忽,導致孩童走出幼兒園的事件,校方事後要求教師提高警惕,不准讓孩童衝出課室。
稱沒完成培訓就被要求工作
被告稱沒完成培訓就被要求工作,事發後幼兒園報警才要求她在表格上簽名,並填上之前日期。
幼兒園前董事前天出庭供證,被告律師在盤問前董事時,表示被告在2024年1月加入幼兒園時,需接受入職培訓。
不過,被告稱沒有完成培訓,而幼兒園卻在事件發生後,於5月20日要求被告在表格上簽名,表示已完成的培訓。
被告指幼兒園過後將她簽名的日期,寫成2024年1月,前董事對此表示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