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妻子與岳母因虐死緬甸籍女傭而坐牢,男僱主也被指虐待女傭,不但用一片麵包泡水讓女傭吃,電眼還拍到他拉女傭的頭髮將她整個人舉起。
新加坡《新明日報》之前報道,24歲的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在2016年7月25日至26日,遭女僱主蓋婭蒂麗(42歲)活活虐死,橫屍於碧山11街第145座組屋一個9樓單位。

來自緬甸的女傭磅艾赫多恩,遭女僱主和她的母親活活虐死。(檔案圖)
女僱主嫌女傭手腳慢、衛生習慣差、食量太大,殘忍虐傭近10個月,女傭死前12天雙手被綁在鐵花窗睡地板,最後在毒打罵聲中咽氣,死時體重只有24公斤。
女僱主被控115項控狀,包括誤殺、蓄意傷人等罪狀,前年6月被判坐牢30年。她的母親普蕾瑪(64歲)也因涉虐傭和教唆他人銷毀證據等罪狀,被判坐牢17年。

被告的妻子蓋婭蒂麗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30年。

被告的岳母普蕾瑪。(檔案圖)
男僱主凱文切爾瓦姆(Kevin Chelvam,44歲)則面對5項包括虐傭、給假口供以及銷毀證據等的控狀。控方以其中4項提控,一項暫時擱下。男僱主不認罪,案件昨早開審。

案發時是警曹長的被告凱文切爾瓦姆。(檔案圖)
控方開庭陳詞顯示,男僱主家有安裝閉路電視,控方也藉由閉路電視所拍到的畫面,證明男僱主有虐傭的行為。
男僱主被指在2016年6月24日下午4時06分,在住家裡拉著女傭的頭髮,將她身體扯離地。
他也被拍到用一片麵包泡在水裡,然後將它放在洗碗盆旁讓女傭吃。
根據開庭陳詞,男僱主可通過閉路電視觀察家裡發生的事,而且他也時常通過短訊與妻子聊家裡事物,加上他在口供里提到,發現女傭體重明顯下降,他因此應可推斷女傭遭妻子與岳母虐待。
男僱主案發時是警曹長,在2016年開始已被停職,並在2020年和妻子離婚。
審訊在截稿前仍在進行中。(人名譯音)
男僱主圖銷毀證據
男僱主拆電眼企圖銷毀證據,卻向警方謊稱是應房客的要求這麼做。
控方在開庭陳詞里提到,女僱主和母親後來發現女傭過世後,打電話通知男僱主。
男僱主之後在岳母的教唆下,拆掉家裡的閉路電視主機。他之後在被警方問話時,稱閉路電視主機是在案發半年前,在房客的要求下拆掉的。
男僱主在警方要求下試圖找主機的下落,但謊稱自己找不到。
男僱主曾傳短訊給妻子,不滿女傭沒把孩子照片放好,說下次再犯就不要給女傭食物來懲罰她。
控方指男僱主在2016年3月30日傳簡訊給妻子,申訴女傭又沒把放在客廳里孩子的照片擺好。
他當時向妻子表示,如果女傭再犯同樣的錯,便一整天沒有食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