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宣布,將在2026年4月29日對14名男性和1名女性新加坡公民(年齡在22歲至47歲之間)提起訴訟。這些人因將自己的Singpass憑證提供給第三方,用於註冊空殼公司及申請外國工作準證,目前將面臨《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下的多項指控。
2024年9月,人力部(MOM)與警方開展了一場聯合執法行動,旨在打擊利用空殼公司提交工作準證申請的犯罪集團。此次行動共逮捕了32人,其中包括這15名即將面臨指控的新加坡公民。
警方調查顯示,一個犯罪網絡通過面對面接觸或通過Telegram招募了這些人。隨後,這些人涉嫌以金錢補償為代價,將自己的Singpass憑證交給犯罪網絡,以便利用他們的名義註冊空殼公司。
此前根據《1990年雇用外籍勞工法令》(EFMA)提出的指控
在2025年11月,緊接在聯合執法行動之後,人力部已對18名年齡在23歲至47歲之間的人員提起訴訟,指控其違反了《EFMA》第22B條下的非法輸入勞工罪。他們每人都面臨合併指控,包括參與提交虛假工作準證申請,以及在不運營或不需要僱傭人員的空殼公司下,通過非法手段雇用外籍藝人。這些合併指控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及不超過12,000新元的罰款。此外,第19名在聯合執法行動後接受調查的人員,也將於2026年5月7日因相同罪名被起訴。
此次根據《計算機濫用法》(CMA)提出的新指控
在這19人中,有15人將於2026年4月29日在法庭受審,涉及《CMA》下的多項罪名。這些指控包括: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未經授權披露訪問代碼,以及根據《CMA》第3條、第8條和第8A條,披露與國家數字身份服務相關的憑證。
根據《CMA》第3條,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及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CMA》第8條和第8A條,未經授權披露訪問代碼或披露國家數字身份服務憑證的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及10,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在此提醒公眾,切勿為了獲取快錢而將自己的Singpass帳號或憑證交給他人。Singpass密碼或雙重認證(2FA)詳情絕不能泄露給陌生人,因為這些憑證可能被濫用於訪問各種數字服務,包括開設銀行帳戶、電子錢包、加密貨幣帳戶以及辦理手機線路,從而用於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警方將對那些將Singpass憑證交給陌生人或代表犯罪集團註冊設施的人員採取嚴厲行動,並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