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是指人類生活維持所必需的飲食、穿衣、起居和出行,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基本內容。
別的不說,單說「住」這一項,新加坡確實做的不錯。
眾所周知,新加坡雖然出了名的地少人多,但卻能做到「居者有其屋」。
自建國以來,新加坡政府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努力,在這片不足700平方公里,卻容納近六百多萬人的國土上解決了91%的居民的住房問題。
2008年,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獲得聯合國公共服務獎。2010年更是獲得全球人居領域的最高榮譽「聯合國人居榮耀名冊獎」。

然而,陽光的另一面總會伴隨陰影。
雖說新加坡是全球國民擁屋率最高的國家之一,號稱「居者有其屋」,但人民真正的「擁有」這些房屋嗎?
最近,一則消息再次把這個問題推向大眾的視線:芽籠3巷排屋的地契將在這個2020年12月31日到期,屆時,屋主須清空房子、繳付剩餘費用,然後把產權與土地歸還給政府。
也就是說:地契一旦到期,新加坡人必須把房子無償上交給國家。

即便目前新加坡建國僅僅55周年,很多組屋距離地契到期還有很長的時間,但還是難免讓很多人心生不滿。
他們認為是新加坡政府欺騙了他們,「居者有其屋」原來是一個「假象」。
因為政府組屋在性質上與「政府租屋」沒兩樣,期滿後就得歸還給最大的屋主——建屋發展局。

01. 買房=99年租約?
引起大眾不滿的最主要的點就在於:說好的「居者有其屋」,如果地契到期就要無償歸還政府,那在新加坡買房不就是相當於租了99年的房嗎?
這裡先科普一下,在新加坡的房子,無論排屋公寓組屋,產權都會跟地契聯繫在一起,地契根據長短主要分三類:
永久(freehold),新加坡政府已經停止推出新的永久地契土地;
999年(999-leasehold),一般看到的豪宅,如排屋或獨立洋房和半獨立洋房;
99年(99-leasehold),新加坡政府新推出的組屋和私宅用地一律都是99年。

除了少數「永久產權」的房子,大多數房屋都涉及到地契期滿的問題。
比如占新加坡市場八成左右的組屋,地契一般都是99年。
99年呢,說短不短,說長也不長。所以,在新加坡有房、或是有意向在新加坡買房的人都很關心,99年地契約滿後,還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嗎?

我們還是以開頭提到的芽籠三巷排屋為例,畢竟它是新加坡建國以來第一個地契到期的房屋。
新加坡政府對其採取的處理方式很大程度上對之後到期的私宅的處理方式有參考意義。
這個問題與新加坡大多數人的房屋產權息息相關,說是萬眾矚目都不為過。

芽籠三巷排屋位於文慶路上段,沿著加冷河一帶,共有191個單位的兩層樓住宅。
這一帶的排屋是1961年的房產證,房產期限只有60年,也就是2020年12月31日到期。現在僅剩37戶原住戶,多為年長者,其餘基本都租給客工為居所,或租給宗教組織成為宗教場地。
早在2017年,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已發布通知,芽籠三巷191間雙層排屋不再續約,將在2020年12月31日當天回收住戶產權。
針對房產處置,土地管理局也為每一戶人家安排專屬的專員,為大家排解產權疑慮。政府給足大家三年的時間做準備,看來非常有人性。
當局也承諾,會協助居民搬遷與度過轉型期,而且不會讓孤老者處在別無他選的處境。
但關於芽籠3巷的報道還是引發了新加坡民眾的強烈關注。
2017年4月,70歲的許女士在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表示:自13歲便住在芽籠三巷的排屋,這間她居住了57年的屋子,再過三年,60年的地契便到期。

非但資產價值化零,她還要面對老來無房的情況:
「我的房子還好好的,我不明白為什麼它就會變成毫無價值,我還可以有房子住嗎?」
她的疑問得到的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重申政府的立場表示,基本的政策是當地契到期後收回有關土地。
所以,許女士的這間排屋在地契到期後的處理結果就是:價值歸零,收歸國有。

很多民眾對此表示不解:買組屋?那就是在新加坡政府這個房東手底下長期租房!明明付了錢,買了房,99年後卻還要把房子還給政府,憑什麼?
其實這麼理解,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沒毛病的,因為新加坡政府規定,組屋屋主享有的產權年限為99年。
於是有本地人憤憤不平地抱怨,組屋根本不是什麼政府讓利的買房政策,不過是個99年的長期租約。
自己不過是租了政府的房子:房子的首付就是押金,每個月從自己工資里支出的公積金就是租金,99年一到,房子被收回政府所有,得,租期結束了!

針對這個問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2018年8月19日舉行的新加坡國慶群眾大會上解釋了將地契年限設為99年的緣由:政府組屋的地契之所以定為99年,最根本的原因是為了確保這對未來的國人是公平的。
李顯龍總理表示,一個人向建屋發展局購買組屋,可以傳給子孫;地契到期後,歸還給政府,政府可以使用土地為未來一代興建新組屋。
如果組屋地契是永久性的,新加坡遲早沒有足夠的土地為未來一代興建新房屋,整個社會就會分裂為擁屋者和無法擁屋者,這是最不平等的現象,而且會分化社會。

李總理還舉例說明,假如一個人30歲結婚時買了一間99年地契的房子,等到40年後退休時,房子還能繼續住59年,足以讓人在沒有負擔的情況住到終老。
也就是說,如果你活到90歲,你都還能有三四十年的房屋余契,這三四十年的價值,你可以選擇留給孩子,孩子如果不想住,你還能租或者賣掉。
用滿99年的話,足夠你和你的孩子使用,這還不夠嗎?

說到這裡,大部分人應該懂了:在新加坡買房,確實不止是個99年的租約。畢竟租來的房子不能轉售,也不能傳給兒孫。
但本質上,轉售是不是「轉租」,傳給兒孫又是不是提前付房租,懂自懂。

02. 中新房屋產權對比
要說房子這個事兒吧,對大多數人,尤其是中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買房,幾乎可以算得上一個中國人這一輩子的幾件大事之一。
看到新加坡的地契只有99年有效期之後,本來一些想在新加坡買房的中國人可能會望而卻步,想著:還不如在國內買個房子呢。

事實真的如此嗎?
不妨來看看中新兩國房屋產權的對比。
提前說明一下,這裡比較的主要是新加坡的99年地契的組屋和私產與中國的商品房在房產性質、到期規定和未來安排的一些比較,不涉及新加坡其他地產類型。
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新加坡,房屋產權都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

在新加坡,這兩項是合二為一的。
所謂地契年限就是土地加上房屋本身一共可以使用的期限。
在新加坡買了房之後都會有一個產權證書,由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頒發。 新加坡的土地管理制度類似大英國協國家的批租制度,除少數歷史遺留的私人永久產權以外,城市土地的開發基本上是由政府控制。 規定年期內,土地可以轉讓、買賣;使用期滿,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物無償歸政府所有。

在中國,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是分離的。
分離就意味著,房屋產權本身是永久的。也就是說,買個房子,這房子永遠是屋主的了,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子還在,房子就一直是業主擁有的。
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房屋下面的土地產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屋主對土地只有使用權,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民用住宅是70年。
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但房屋仍屬於屋主。
所以在中國買房有兩個證:地上建築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有人可能會問:70年後,房子還在,且屬於自己,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權不歸自己了,這可怎麼辦?
70年產權到期後,要是房子還在,可以有以下兩種解決方法:
第一,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第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一般是重簽合同,續繳出讓金。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房屋的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重新獲得房屋的產權。
反正不管怎麼樣,簡單來說,就是跟國家繼續租這塊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