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董事自認工作量與薪資不成正比,向公司要求加薪,卻遭到股東們拒絕,心有不甘竟挪用公款,4個月失信公司超過5萬新元,被判坐牢4個月。
被告楊帆(譯音,34歲)面對3項失信控狀,周三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控狀,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擔任3家日本美容保健品公司的董事。3家公司分別為Osaka Kuma Pte Ltd、Kuma Retail Pte Ltd和Kuma Supplies Pte Ltd。
被告身為c公司董事,責任包括管理公司運營,如物流和商品銷售等事宜,他也受託管理三家公司的銀行戶頭,並對任何轉帳交易擁有最終批准權。
2022年7月,被告認為自己的工作量跟所領取的薪資不成正比,向公司要求加薪,卻遭股東們拒絕。被告心有不甘,決定私吞公款,從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間,將約5萬3631新元公款轉入個人銀行戶頭。
公司同年12月查閱銀行戶頭時發現這些轉帳交易,展開內部調查,被告行跡敗露,最後承認罪行。公司事後報警處理,被告也提出全額賠償。
控方指出,被告濫用職權,利用董事一職失信公款,但考慮到他儘早認罪,促請法官判被告入獄6個月至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