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公司以為,資料只要報完稅、提交完年報,就可以刪掉、丟掉,或者把紙本隨手掃成 PDF 就算完成保存。但在新加坡,這個理解並不準確。
根據新加坡稅務局(IRAS)的官方要求,公司必須妥善保存其財務交易記錄,包括原始憑證、會計記錄、明細表、銀行對帳單,以及與業務交易有關的其他記錄,而且通常需要至少保存 5 年。更重要的是,這些資料可以電子化保存,但前提不是「存進電腦就行」,而是必須做到可讀取、可追溯、可驗證、可調取。


先說結論:這裡講的,不是所有公司文件一概 5 年,而是重點指向與財務、稅務和業務交易有關的記錄。
IRAS 明確要求公司保存的資料包括:
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付款憑證、合同等
會計記錄和明細表
銀行對帳單
其他與業務交易有關的記錄
這些資料必須能夠解釋公司的收入、支出、採購和其他交易。換句話說,公司不能只留下銀行流水,也不能只留下報表結果,而沒有底層支持文件。


這是最容易弄錯的地方。IRAS 的口徑不是簡單地「從文件日期起算 5 年」,而是通常按相關課稅年度(Year of Assessment, YA)來計算。官方頁面明確寫明,公司記錄須自相關 YA 起至少保存 5 年,並給了例子:
例如 2023 YA 對應的財年資料,通常要保留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所以,實務上不能理解為:
「2022 年開的發票,2027 年當天就一定能刪。」
正確理解應當是:
要看該份資料對應的是哪個財年、哪個 YA,再判斷最早可結束保存的時間。


可以。而且 IRAS 明確承認,企業可以電子方式保存記錄。
官方電子稅務指南 (e-Tax Guide) 說明,企業可以使用電腦、微軟辦公軟體(Microsoft Office)、現成會計軟體、自定義系統、影像系統等方式保存記錄;如果原始憑證已經被電子化保存,為稅務目的,並不一定還要繼續保留紙本原件。同時,IRAS 也明確表示:企業無需事先向 IRAS 申請批准,就可以採用電子格式保存記錄。
這一點非常關鍵。也就是說,新加坡並不是「只認紙本」,而是接受合規的電子保存。


很多公司真正的風險,不在於有沒有電子化,而在於電子化方式不合格。IRAS 的要求很明確,如果企業採用電子格式保存記錄,就應建立適當的內部控制,而且,記錄必須能夠在需要時被調取出來,確保電子記錄具備:
完整性
準確性
可用性
可靠性
換句話說,真正合規的電子保存,不是「有文件」就行,而是要滿足幾個實務標準:
找得到
公司要能在需要時快速調出對應年度、對應交易、對應客戶或供應商的記錄。如果文件散落在員工手機、個人郵箱、聊天軟體里,實際上就很難說是「妥善保存」。
看得懂
電子記錄應當能夠以可供人工閱讀的格式(human readable format)呈現,確保內容可被正常閱讀、核對及驗證,而不是僅僅保存為一堆無法直接識別的數據。
不能隨意篡改
尤其是電子發票,IRAS 要求企業建立內部控制,確保電子發票在發送前後完整、準確,且不能被隨意操縱或篡改。
最好有備份
IRAS 也特別提到,電子保存的優勢之一,就是便於備份;若資料遺失或損毀,企業仍有責任利用其他相關文件重建記錄。


從官方指南看,以下幾類資料最需要優先做系統化電子保存:
收入資料
例如銷售發票、收據、租賃協議、客戶合同、收款證明。
費用資料
例如,供應商發票、付款憑證、工資發放記錄、公積金(CPF)繳納證明、租賃協議等,都是企業常見的支持文件。IRAS 也特別提到,某些事項如董事費的批准,還可能需要提供年度股東大會 或 特別股東大會會議記錄(AGM / EGM Minutes)作為依據。
採購資料
例如採購發票、收據、進口文件、付款證明、供應商合同。
會計匯總資料
例如總帳、銷售清單、採購清單、固定資產明細、庫存清單、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等。


要。這一點很多人會忽略。
IRAS 明確指出,如公司已被除名並解散(struck off and dissolved),則在公司解散前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負責人(officer)的人士,仍有責任確保公司帳簿及相關文件自解散之日起至少再保存 5 年。
如果公司是清盤結束,則由清盤人負責保存相關資料至少 5 年。所以,公司「沒了」,不代表資料義務也一起消失。

IRAS 也提醒,若企業未按要求保存相關記錄,可能涉及違反《1947年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 1947)及《1993年消費稅法》(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1993)的規定。
官方列出的後果包括:
IRAS 以最佳判斷估算收入
相關費用、資本津貼 及 消費稅進項稅(GST input tax)將不得申報。
最高可罰 5,000 新元;如未繳罰款,還可能面臨最長 6 個月監禁。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在稅務檢查時,問題不一定出在「有沒有做生意」,而是出在:
做了交易,卻拿不出完整、清楚、可驗證的記錄。
總結
對很多中小企業來說,電子保存不是「行政整理」,而是合規基礎。
真正安全的做法,不是把文件隨便掃描一下,而是建立起一套按年度、按交易、按類別可檢索的電子檔案體系,並確保未來在報稅、審計、盡調或監管查詢時,資料都能迅速調出並自圓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