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VIE結構是指在中國設立的全資或部分外資實體(「控股公司」)對在限制/禁止外國直接投資領域的運營公司(「運營公司」)擁有控制權的結構。因此,外國投資者在控股公司和運營公司之間採取各種合同安排,以獲得對運營公司的實際控制權。運營公司的利潤也將回流到控股公司,然後最終由外國投資者合併。
VIE架構的組成及圖解:
VIE一般由三部分架構組成,即境外上市主體、境內外資全資子公司 (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 或境內外資公司 (FIE,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 和持牌(實際運營)公司(外資受限業務牌照持有者)。其中,境外上市主體一般選擇使用開曼公司,也有使用新加坡/香港公司,甚至並存的多重模式。不過搭建架構的時候,需要確保整體架構的穩定性以及股東利益的一致性。

VIE架構每層權益主體的作用:
設立海外第一層權益主體——BVI 公司
- 在英屬維京群島(BVI)註冊成立第一層權益主體 BVI 公司。
設立海外第二級權益主體——開曼公司
- 開曼公司作為上市主體,股東為第一層的BVI公司。
設立海外第三級權益主體——香港公司或者新加坡公司
- 開曼公司全資控股香港或者新加坡公司作為海外運營主體,以獲得運營便利和稅務優惠。
新加坡或者香港公司在境內設立 WOFE
- WOFE 通過簽訂協議來控制境內運營實體公司,完成企業的利潤和資產的分配。
VIE架構現在主要用於:
企業開拓境外市場、融資和資金的合規流動;
規避諸多非必要的流程和限制;
實現稅務的統籌規劃。
境外股權架構由於自身設立目的龐雜,涉及不同國家的稅收體制和法律法規,相比境內股權架構顯得更為複雜。企業家們需要結合自身戰略目的做充分的了解諮詢、詳盡周密地計劃安排。
來源:離岸大講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