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利店暗中做匯款生意,兩年轉帳146萬新幣,老闆坐牢10周
一家普通便利店,表面賣日用品,背後卻長期從事無照匯款業務。
新加坡法院近日判處一名便利店老闆坐牢10周,外加5天,為非法匯款生意付出沉重代價。
無照匯款兩年多,資金流向緬甸
被告是55歲的敦乃東(Htun Naing Thaung),緬甸籍,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在國家法院承認兩項控狀,包括:
牴觸《付款服務法令》
牴觸《外幣兌換與匯款業法令》
案件審理後,法官於1月2日作出判決。
便利店成「地下匯款點」
根據案情,敦乃東在柏齡大廈經營一家名為 Aung Chan Myae Trading 的便利店,妻子協助打理生意。
2019年前後,一名緬甸籍員工建議為顧客提供匯款回緬甸的服務。
被告明知匯款必須持牌,仍選擇鋌而走險,開始無照經營。
操作手法曝光:現金+手機轉帳
整個非法匯款流程相當「專業」:
顧客以新幣現金交款
員工通過緬甸轉帳應用 WavePay 匯出緬幣
店方提供比線上更優惠的匯率吸引客源
每筆交易都會開具收據,記錄金額、收款人及日期
調查顯示:
每筆收2至5新幣服務費
平日單日處理 400至500新幣
周末最高可達 5000新幣
2890筆交易,涉款146萬新幣
從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
共完成 2890筆匯款
涉及金額高達 146萬4230新幣
通過匯率差價(約1%)加服務費
非法獲利約1萬5086新幣
假釋期間再犯,刑期加碼
控方指出,被告是整個非法業務的核心負責人,包括:
統籌妻子與員工分工
確保員工帳戶內有足夠資金
以盈利為目的長期無照經營
由於被告是在假釋期間犯案,法官最終判處:
監禁10周
額外加判5天
一句提醒:不是「幫忙」,是犯罪
被告在求情時表示自己育有四名孩子,最小的僅6歲,希望獲得輕判,但法庭強調:
涉及資金流動、跨境匯款,沒有執照就是違法。
⚠️ 提醒所有在新加坡做生意、打工的人:
幫人轉帳、收錢、匯款
無牌經營匯款或換匯業務
一旦查實,刑責不是罰款那麼簡單,很可能直接坐牢。
消息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