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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番外篇出爐之時,恰逢網絡輿論對香港法官到現在還佩戴英式假髮大加鞭撻。
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律師認為,環顧全世界法官的裝束,都是越來越現代化。因此香港司法改革,脫去假髮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而香港泛民派,以及政治立場偏黃的大律師公會,對何的說法進行圍攻,認為香港律師的假髮是公正、法治的象徵。
如同香港所有事物一樣,司法改革也再次陷入口舌之爭。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香港和新加坡的一個根本性差異,雖然同為前英國殖民地,但兩座城市去殖民化程度有天壤之別。
香港人認為英國人留下法律體系神聖不可侵犯,是香港一切成功的支柱,任何改動都會讓香港大陸化,失去法治從而萬劫不復;
而新加坡人雖然同為前殖民地,卻認為自己能比殖民者做得更好,對於法制改革這種事情,他們信手拈來,大刀闊斧。
而其中最重要的幾項改革措施,是由也是由新馬分家系列中的「劍橋同鄉會」操刀實施的。
一、劍橋同鄉會
二戰結束後,有一大批馬來亞及海峽殖民地的優秀學子踏上了留學生涯。宗主國英國自然是首選地,相比二戰期間被德軍空襲後倫敦的髒亂差,遠在鄉村,空氣清新的劍橋就此集中了一大批南洋學子。
1947年前後,就讀於劍橋大學的馬來亞同鄉們進行了一場聚會,留下了這張珍貴的合影。

看過前作的讀者,可能能認出照片中部分人。前排左起第二、三、四位分別是柯玉芝、李光耀及楊邦孝,後排中央的艾迪巴克。
李光耀後來成為新加坡開國總理,艾迪巴克是第一任法律部長,而坐在李光耀身邊的,略靦腆的娃娃臉少年楊邦孝,雖然歷經波折,最終成為了新加坡首席大法官。
命運這個事情,有時候會非常之幽默。
這張照片中的幾位劍橋法律系的年輕學子,卻在未來啟動了司法改革,將他們從英國學習及繼承的法律體系攪了個翻天地覆。
二、新手村的試煉
當然,要做到這些事,靠照片中這些少年們還遠遠不夠。他們需要在各自道路上鍛鍊與成長,才能最終站上高位,成為改變整個法律體系的屠龍者。
1950年,三位少年先後離開劍橋大學回國。
李光耀和柯玉芝回到了新加坡,創立了Lee & Lee律所。巴克也加入到李光耀的律所擔任合伙人。而楊邦孝自己回到吉隆坡老家,也開始從事律師行業。
最先發現英國法律有點問題的,是李光耀和巴克這對老搭檔,具體來說是陪審團制度。
在這種模式下,想要讓犯罪得到應有的懲罰實在太難,漏洞太多了。
新加坡檔案館保存了,新手律師李光耀經手第一起刑事案件的詳細資料:1950年13名馬來人殺害查爾斯.瑞安案。

李光耀律師,那時也是需要戴假髮的
二戰時期,由於日本占領新加坡,為了避戰很多原本居住在東南亞的歐洲人匆忙返回老家。兵荒馬亂之間很多事情無法面面俱到,有一位荷蘭籍母親不得不匆匆將自己女兒寄養在一所基督教修道院,並安排了一名馬來裔養母照顧其生活。
還好沒過幾年日本投降,這位被留在東南亞的歐洲女孩有驚無險長大了,而且耳濡目染,這個女孩在養母的薰陶下皈依了伊斯蘭教。
隨著戰爭遠去,當地報紙開始刊登尋親啟事。這位荷蘭女孩居住在修道院,報上尋親啟事中也附帶了她在聖母瑪利亞雕像前的幾張照片。
為一個伊斯蘭教徒,配上基督教聖母雕像照片,在今天看來其實也沒什麼,報紙錯誤而已。但在當時,對宗教身份極為敏感的馬來人異常憤怒,並在當地引發了暴亂。
馬來裔組團在街上搜尋並殺害白人,其中無辜受害者英國空軍軍士查爾斯.瑞安,因為正好碰上暴徒,被13名馬來人殺害。
這就是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
事實簡單清晰。殘暴的底層馬來人,不識字,沒錢請不起律師,犯罪證據確鑿。而且受害者是白人,英國士兵,法官也是英國人。
正常人都會覺得,這些馬來暴徒都妥妥的死定了。
李光耀說,也不一定。
由於請不起律師,按照法律規定,這些馬來暴徒們被隨機分配了律師。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基本都會被分配到新手律師用來漲經驗,但其中有四人走了狗屎運,他們被分配的律師是李光耀。
一個問題,大家在新馬分家系列中領略過李光耀作為政治家的風采,而律師李光耀的水平到底怎麼樣呢?
大英國協國家中存在不少接受過英國法律教育,在從政前以律師作為職業的政治家們。如果找個國父進行對比,靦腆不善言辭的甘地律師水平是不合格的D,而李光耀的律師水準可以打到S級。
政治家中的天才律師,律師中最強的政治家。
第一次接受刑事案,不僅沒有慌張失態的李光耀,居然找到了這起案件中法律的大漏洞:陪審團都是沒有法律常識的普通人,他們發自內心的不願意殺人(判死刑)。
李光耀所需要做的,就是抓住陪審員的心理,為他們提供一個輕判的台階就行了。
接下的故事就像經典的律政電視劇一樣,新手律師在法庭上有如神助。李光耀抓住案發時天色已晚在這一點,對控方所提供的證人進行了盤問,讓陪審團對證人的可靠性產生懷疑。
此外,他還邀請法官和陪審員在同一時間到達出事現場,再現當時的情形,以證明證人在昏暗的月光下幾乎不可能看清被告的樣貌。
在這起案件中初庭的陪審員,人性使然,不願意輕易判處死刑。況且華人信佛,印度裔信印度教,這兩種宗教都對殺生有天然的牴觸情緒。
最終審判結果一如所料,四名被告中,三人被無罪釋放,只有一人被判5年刑期。
官司贏得漂亮,簡直是教科書式的勝利。
但李光耀自己卻高興不起來,他知道自己為之辯護的四個當事人確實殺死了瑞安。由於合法利用了制度的缺陷,他的辯護讓無辜者枉死,讓壞人得以逃脫。
李光耀在其回憶錄中寫道:
「我對這樣一種司法制度完全失去信心,七個陪審員的迷信、無知、偏見、成見和恐懼,居然能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陪審員)不能像律師和法理學家的集體智慧一樣受尊崇。「
他與艾迪巴克談論過這場讓他沮喪的辯護經歷。「精英主義」在此悄悄在兩位劍橋畢業畢業生的心中紮下了根,他們都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改變這種看似合理但弊病叢生的法律制度。
三、劍指陪審團制度
後面的事情,大家應該都清楚了。李光耀棄律從政,並在1959年成為新加坡總理,後邀請艾迪巴克擔任法律部長。
但當時他們被與馬來西亞的分分合合所困擾,根本就沒有政治資源來進行法律改革。
1965年新馬分家後,人民行動黨擺脫了巫統的糾纏,終於可以把資源投入到民生和改革領域,李光耀和巴克這對搭檔終於磨刀霍霍,準備向英國人留下的法律制度開刀。
首當其衝的,就是陪審團制度。
艾迪巴克作為雙料部長(因為新馬分家談判中的功勞,巴克除法律部長外,當時還兼任國家發展部長),成為了主導本次法律改革的主要推動者。
一向讓所有人都能如沐春風的他,在新加坡國會慷慨激昂演講,讓人看到了巴克強硬的一面:

「我認為司法的裁決不應該掌握在七個外行人手中。」
(審判)決定 "應完全由專業法官處理, 至少可以說, 他們能夠以更可預測的方式伸張正義。"
」I feel that this very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should not be left in the hands of what are, after all, seven laymen.」
the decision 「should be left solely in the hands of the professional judges who would, to say the least, be able to dispense justice in a more predictable manner.」
巴克還邀請來了當年在新加坡名聲最響亮的刑事訴訟律師馬紹爾,來國會接受聽證。
這位善於利用漏洞的金牌大律師告訴國會議員們,由他進行辯護的每100起謀殺案當中,經由陪審團審判最終被宣判無罪的多達99起。
舉座皆驚。
李光耀卻還嫌氣氛不夠熱烈,和馬紹爾來了一段經典的Legal High式問答。
「你是否相信那99個無罪釋放的當事人真的無辜?律師到底是伸張正義,還是伸張程序正義?」
「律師不是裁判者,律師的職責是為當事人抗辯,是否有罪由制度來裁決。」
但是,英國人留下的陪審團制度,建立在普通法寧縱勿枉的信念之上。程序正義很重要,但其目的在於保障被告人的個人自由。
這個制度的初衷,與其說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還不如說是為了最大程度保證不犯錯。
要個人自由還是公平正義,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題,新加坡的國會議員們做出了他們的選擇。
巴克提出廢除陪審團制度的動議法案獲得通過,陪審團制度從此消失在新加坡的法律體系中。
四、廢物黨內盡蹉跎
就在艾迪巴克和李光耀慶祝勝利之時,遠在吉隆坡的老同學楊邦孝卻陷入困境。

楊邦孝在劍橋與李光耀和柯玉芝合影
楊邦孝是馬來華人,從英國畢業後自然回到了吉隆坡。與李光耀一樣,他也先從事律師行業,後從政。
可沒想到他的人生就此蹉跎,因為馬來亞本島只有一個主流華人政黨:廢物黨馬華公會。
華人說起馬華公會,那真是一肚子的牢騷。
這個黨對外不會鬥爭,對內不會團結。賴以生存的手段只有抱馬來人的大腿,但對黨內華裔同志卻毫不留情,說他們是廢物黨還真不冤枉。
同為南洋華人政黨,為什麼人民行動黨如此有戰鬥力,而馬華公會卻成為廢物黨呢?
這個問題要從根子上去找。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海峽對岸也有一個百年爛黨。同樣的外戰外行,內戰內行,日本人來了跑得比鬼還快,禍害老百姓卻特別上手。
簡直和馬來廢物黨就像是師出同門一般,難道。。。?
想到這裡的我,去查了馬華公會部分早期創始人員的簡歷。果不其然,很多人是就是原國民黨軍官。

馬華公會的黨旗,和爛黨很相似
對岸的百年爛黨從蔣光頭時代開始,就一直在「期盼國際形勢有利於我的變化」;馬來西亞的廢物黨從建黨開始,就一直在「期盼巫統能夠多施捨一點殘羹冷炙」。
有些黨的爛和不堪,是從一開始就寫在基因里的。
楊邦孝就是被這種愛內鬥的廢物黨坑了大半輩子。
1958年馬華公會內部進行了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陳修信因依附巫統勢力崛起,而銳意革新的楊邦孝所在派別慘敗。
楊邦孝只能暫別政壇,繼續律師生涯,等待時機。
他見識到了新馬的合併和分家,也見識到種族矛盾在馬來西亞的激化。
1969年,老同學艾迪巴克和李光耀啟動司法改革,新加坡逐步走上正軌的同一年。馬來西亞大選後種族矛盾全面爆發,發生了該國史上最嚴重種族暴亂(五一三事件),導致196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華裔。
五一三事件是馬來西亞現代史的開端,是種族矛盾的終極爆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