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大馬男子飛到柬埔寨參觀詐騙中心,之後自願當騙子,前往詐騙中心開工,不料因背不好詐騙台詞,也騙不了人,打工三天就被炒魷魚,最後在獅城落網,被判坐牢16個月又兩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葉志明(30歲)昨早承認一項牴觸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另一項欺騙罪行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2024年10月,被告在吉隆坡的一場酒局上結識了一名男子「傑森」。對方透露柬埔寨的詐騙中心有工作機會,自己想去嘗試但不敢獨行,被告於是答應與他同行。
兩人隨後被拉入一個Telegram群組。群組內人稱「二哥」的唐順華向他們開出條件,聲稱該工作月薪達1萬美元,且中心會承包兩人的往返機票。
被告與傑森隨後飛往柬埔寨,對詐騙中心進行「實地參觀」。被告在現場親睹32名詐騙接線員在隔音箱內撥打詐騙電話。被告在返回大馬仍決定加入該組織,於同年11月21日再度飛抵柬埔寨,次日便正式上崗。
此時被告得知,其真實月薪僅1800美元,另可根據受害者轉帳金額抽取1%的佣金,所有款項均以加密貨幣形式支付。
「二哥」也向被告解釋詐騙模式,並指詐騙中心主要針對新加坡人。被告被分派擔任詐騙接線員,必須冒充銀行職員致電受害者。中心為此分發給被告一台手機、一份新加坡潛在受害者的電話名單以及一套詐騙台詞。
然而,被告加入後雖然嘗試學習並背誦台詞,但始終不敢開口,甚至連一通詐騙電話都沒有成功撥出,最終被炒魷魚,三天後就被送回國。
回國後,被告於2025年2月前往新加坡謀生當送貨員,月薪為2300新元。直到同年9月9日,他的身份曝光,最終在獅城落網。
法官在宣判時指出,雖然被告最終沒有成功騙到任何受害者,也未從中獲利,但他當初並不是因為心生悔意而主動選擇退出並回國,純粹是因為工作能力不達標而被「開除」。
因此,法官強調這一情況在法律上完全不能被視作可以減輕罪責的求情因素。(人名音譯)
針對該詐騙中心 當局一年接獲 逾500起投報
一年下來,當局接獲超過500起針對該詐騙中心的案件投報,涉及金額達5250萬元。
庭上揭露,當局在2024年至2025年期間共接獲528起相關報案。受害者的年齡介於26歲至84歲之間;其中,年齡超過65歲的年長受害者被騙走的總金額高達1180萬新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與柬埔寨國家警察於2025年9月9日展開了聯合執法行動,成功搗毀了這個專門針對新加坡人的「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有組織犯罪集團。截至目前,兩國警方已逮捕了包括被告在內的21人,目前仍有31人在逃。
詐團結構嚴密 共分四階層
該有組織犯罪集團的結構嚴密,共分為四個階層,包括核心領導、管理主管、詐騙接線員以及負責洗錢的跑腿。
詐騙中心設立於柬埔寨金邊的一棟九層大樓內。集團不僅雇有專職保安看守,還會為前往打工的接線員購買機票並辦理工作準證。這些接線員在開工前必須接受培訓,除了要熟記詐騙台詞和掌握詐騙技巧,還被要求在說話時特意帶有新加坡腔調。
此外,該集團還利用人工智慧(AI)技術來遮掩真實身份。他們在視訊通話中會使用偽造的新加坡政府部門或執法機構背景牆,甚至還準備全套的執法人員制服以及假證件,以假亂真。
接線員則分為三個組別,第一線是冒充銀行職員,只會在銀行工作時間撥電給受害者,受害者被轉到第二線時,接線員則冒充政府官員,稱受害者卡被盜用,再轉給第三線。第三線接線員則是冒充執法人員,指示受害者把錢轉到指定戶頭以保住錢財,由此騙錢。
詐騙集團在騙取贓款後,會把錢轉成加密貨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