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申請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的企業主或家族辦公室負責人需要提交個人簡歷,詳細說明其過去在創業、投資或資產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以及以前工作過的公司。這些考慮因素關係到申請人是否滿足評估標準。
5. 在獲得永居身份原則性批准函(AIP PR) 後的12個月有效期內,必須通過在新加坡註冊的銀行以申請人自己的姓名開設的獨立個人帳戶進行1000萬元新幣(取決於投資方案)的投資,這種先批准後投資的流程是較為安全的投資形式。
06 GIP新加坡永居身份續簽再入境許可證(REP)的條件
當您的永久居留權正式生效後,您將獲得有效期為五年的再入境許可證。五年後,若您符合條件,將可以續簽您的再入境許可證,該許可證可讓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時保留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和之前續籤條件的對比:
方案A: 以前的制度要求在投資者永久居留身份第五年之前,投資者增量僱傭至少10名員工,其中至少5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但調整後的新制度要求投資者僱傭至少30名員工,其中至少15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至少有10名必須是新增雇員。另外,舊制度中關於商業支出總額為200萬新元的要求將被取消。這是因為新制度的重點是為新加坡人創造高質量的工作機會,在這個過程中,將導致更多的商業支出,同樣能覆蓋舊制度的商業支出金額。
方案B:以前的制度有僱傭和商業支出的要求。其要求投資者增量僱傭至少10名員工,其中至少5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其還要求投資者在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第5年之前產生200萬新元的商業支出總額。在新制度下,所有這些要求將被取消,投資者需要保持其在GIP精選基金中的2,500萬投資。
方案C:以前的制度有僱傭和商業支出的要求。其要求投資者增量僱傭至少10名員工,其中至少5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其還要求投資者在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第5年之前產生200萬新元的商業支出總額。3月15日之後,所有這些要求將被取消。新制度下的要求是,投資者保持其在GIP指定投資類別的基金中的5,000萬投資。
注意:
如果完全滿足以上條件才能續簽5年的再入境許可,如果只能滿足其中一項,則只能續簽3年,如果一項都滿足不了,那麼很抱歉,再入境許可不能續簽,PR5年即到期終止。
07 中新法訊團隊可提供哪些服務?
1、解讀新加坡政府移民政策的需求變化和未來趨勢; 2、協助申請人明確個人和家庭的實質性需求、如實填寫KYC評估表;
3、評估申請人與新加坡政府的雙向需求;
4、制定獲批永久居留權的可行性方案;
5、指導投資方案的項目實施,滿足聘請本地員工人數和每年最低商業開支等續簽要求;
6、合規服務等。

結 語
自GIP計劃推出以來,已成功地吸引了全球諸多高素質的申請人,他們不僅看重了新加坡的社會安全性、穩定性、更關注新加坡有競爭力的商業環境、技術人才庫和可以聯通全球的特質。此次3月調整是為了更好地篩選並吸引有能力為新加坡帶來重大經濟影響的投資者,同時使他們在新加坡紮根。希望高凈值外國投資能更積極地參與到新加坡的經濟活動中,共同推動本地的經濟增長。
最後,再強調一下,新加坡的永久居民身份並非一勞永逸、「永久」有效,而是需要延期續簽,所以,請務必注意滿足續籤條件,否則,之前為了移民做的種種付出,都將付之東流。
資料來源:新加坡經發局網站 https://www.edb.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