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用妻子名義開公司,找人投資合法放貸生意,從中詐騙超過250萬新元,昨早被判坐牢88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穆拉力(53歲)面對60項欺騙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於2003年至2006年間,在一家放貸公司上班,因此了解公司運作,包括如何籌集資金做生意。
被告之後在2006年8月21日,以妻子的名義成立一家名叫「San Tee Credit」的合法放貸公司,妻子是公司老闆,被告則是公司經理。
被告於2008年至2013年間,騙至少20名受害者出錢投資公司,總涉案金額達251萬9700新元。有些受害者是通過親友介紹而認識被告,有些是被告的朋友和同學。
被告向受害者謊稱,投資滿一年後,可連本帶利賺取2.5%至3%的利潤。不過調查顯示,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間,沒有進行任何交易,但公司繼續繳交費用給放貸人註冊局,以保留執照。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與受害者簽訂了投資合約,顯示他預謀幹案,而且當受害者質疑被告生意時,被告還會發律師信給受害者,稱公司在重組規劃,之後才有能力歸還受害者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