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阿尼爾被控一項不誠實挪用財物的控狀,他不認罪,選擇抗辯。 (取自新明日報)
(新加坡訊)天降橫財?兩個銀行戶頭突然收到6萬4000新元,男子聲稱以為是「好心人」所贈,當天就把部分的錢匯回印度老家還債,事後被控不誠實挪用財物。
此案於昨日開審,51歲被告阿尼爾被控一項不誠實挪用財物的控狀,他不認罪,選擇抗辯。
《新明日報》報導,庭上揭露,2020年6月3日,被告的聯昌銀行戶頭和華僑銀行戶頭突然收到約6萬4000新元,而他於當天就把近1萬6000新元的錢匯回印度。
控方前日上午傳召查案官供證,根據他的說法,當局收到報案後凍結了上述戶頭,隔天傳召被告到警局錄口供。
查案官說,被告錄口供時,稱在工作的時候收到銀行的通知,指有錢被轉入他的銀行戶頭。
被告聲稱以為是「好心人」轉給他的,於是把部分的錢匯回國償還欠朋友的債,可當被問為什麼好心人會幫他時,他只回道:「不知道。」
他挪用了近1萬6000新元的錢,並且由始至終都沒有詢問銀行關於錢的來源。
戶頭遭凍結後,他表示願意歸還這筆錢,挪走的部分也稱有意歸還,但查案官在庭上指,給了被告約一年的時間,他都還未給予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