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1日至14日,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同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查獲106名女性及163名男性,年齡介於16至81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戶」而協助警方調查。涉案人員疑與超過900宗詐騙案件有關,主要包括假冒親友、投資騙案、求職騙案、電商騙案、假冒政府官員以及租房詐騙,受害者合計損失逾803萬新元。
上述人士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黑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文所規定的無牌經營支付服務業務。根據現行法律,觸犯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提供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可被處以最高12萬5千新元罰款、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士都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以免淪為犯罪幫凶。一旦帳戶或線路被用於非法活動,帳戶持有人將須負上法律責任。
欲了解詐騙手法及防範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14日 晚上8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