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將對一名63歲的紐西蘭男子和一名52歲的澳大利亞女性提起刑事指控,指控二人涉嫌在樟宜機場第二航站樓實施兩起商店盜竊案。
2026年3月25日下午1時50分左右,警方接到報警,稱樟宜機場二號航站樓轉機區一家零售店發生盜竊。初步調查顯示,店員於中午12時35分左右發現貨架上兩件化妝品不翼而飛。
通過實地走訪與閉路電視(CCTV)影像分析,機場警察分局成功鎖定兩名嫌疑人。監控畫面顯示,約在12時20分,該男子涉嫌順走一瓶價值239.60美元的香水,與女子一同離開店鋪卻未付款。約兩分鐘後,二人折返店內,男子再次竊取一瓶價值198美元的面霜,隨後再次空手離店。警方隨後在二人下榻的酒店房間將其逮捕,並成功追回被盜物品。此外,警方還查獲兩瓶疑似通過欺詐手段獲取的香水。
二人將於2026年4月7日被控兩項「共同意圖下的住宅盜竊罪」,依據《1871年刑法典》第380條結合第34條,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罰款,或二者並罰。同時,他們還將被控一項「非法占有財物罪」,依據《1906年雜項犯罪(公共秩序與滋擾)法案》第35(1)條,最高可處一年監禁、最高3000美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對商店盜竊案件高度重視,將依法嚴懲所有違法者。切勿以為作案後便可逍遙法外——在樟宜機場,每一雙眼睛都在注視。
被盜物品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6日 晚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