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高級項目經理涉嫌收受5萬元賄賂,以協助一家公司謀取市鎮理事會一項工程合同相關的商業利益,前天(7日)在國家法院被控。涉嫌行賄的公司董事也被控。
貪污調查局的文告顯示,兩名被告都是新加坡人。涉嫌受賄的黃印鴻(56歲)案發時是怡安產業(EM Services)的高級項目經理。被指行賄的黃俊蒙(61歲)則是Atlas Maintenance的公司董事。
Atlas Maintenance是一家提供環境與建築維護服務的公司。
根據文告,黃印鴻涉嫌在2023年收受黃俊蒙給予的5萬元,以協助Atlas Maintenance爭取一項涉及西海岸市鎮理事會有關維修與翻新工程的合同。案發時,怡安產業是西海岸市鎮會的管理代理公司。
文告還指出,黃印鴻涉嫌在2023年的2月至4月期間,將貪污所得的其中1萬2500元,用於家庭開銷。
黃印鴻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以及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黃俊蒙則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在《防止貪污法令》第6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在《防止貪污法令》第7條文下,如果貪污罪行涉及與政府或公共機構有關的合約或分包合約,每項罪行的最高監禁刑期可增至七年。
根據《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4(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0萬元,或監禁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怡安產業的另一名高管潘錦泉,也在上個月因涉及三個市鎮會合同的貪污案被控。
根據怡安產業的網站,公司目前為本地19個市鎮會中的10個提供管理服務,當中包括西海岸-裕廊西市鎮理事會、三巴旺市鎮理事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