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從本周五(10月30日)起,購買註冊為私租車(PHC)的個人將面臨與私家車買家相同的貸款限制。此舉旨在堵住一個潛在漏洞,此前部分車主利用該漏洞獲取更寬鬆的融資條件。
此次調整源於監管部門的擔憂:部分買家雖然根本沒有提供私租服務的意圖,卻利用原本為商業車輛設立的豁免條款來獲利。
在周四發布的一份媒體公告中,當局表示,近期個人擁有的自駕私租車註冊量激增,每月約有500輛此類車輛註冊。
交通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貿易與工業部以及法律部在聯合公告中指出,這「表明部分人這樣做主要是為了獲得更寬鬆的融資條款」。
根據新規,購買開放市場價值(OMV)在2萬新元(約1.56萬美元)或以下的私租車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車輛購買價格的70%。
對於OMV超過2萬新元的車輛,最高貸款價值比(LTV)將為60%。
購買價格包括相關稅費以及(如適用)的擁車證(COE)成本。
此外,貸款期限將被限制在七年以內。
這些限制此前已適用於普通私家車購買,但並不適用於私租車,因為私租車基於商業用途而獲得豁免。
該豁免最初是為了認可私租車的商業屬性——與計程車不同,私租車是既可私人使用也可提供私租服務的私家車。
然而,當局注意到,私租車行業多年來已發生演變,車隊規模已增長並趨於穩定。
當局表示:「最近,越來越多購買私家車的個人利用這一豁免條款,但他們並無意提供私租服務。」
「為了確保購買私租車不能被用來規避適用於私家車買家的融資限制,私租車的個人買家現在將受到與私家車買家相同的融資限制。」
「這也將確保新的私租車司機與其他私家車買家一樣,在財務上保持審慎。」
新的融資限制將適用於個人(包括獨資企業主)從金融機構以及持牌或豁免的放貸機構獲取的車輛貸款。
這些限制還將涵蓋租購協議(hire-purchase)和條件銷售協議。
新規適用於10月30日或之後簽署銷售協議的購買行為。如果沒有銷售協議,則在10月30日或之後獲得COE時適用。
商業車輛、公司擁有的私租車以及摩托車將繼續豁免於這些融資限制。
網約車巨頭Grab在周四表示支持這一新限制。
Grab稱:「全行業標準是保護司機長期生計的重要保障。」
關於COE的考量
政府表示,此前曾單獨考慮過其他措施,包括為私租車和租車公司創建專門的COE類別。
當局表示:「然而,這可能會導致私租車司機的租金增加,以及私租車用戶的車費上漲,從而損害那些沒有車或不會開車的人的利益。」
「這也需要對私租車司機和車輛制定更嚴格的規定,從而降低滿足私租車用戶通勤需求的靈活性。」
在周四回應媒體查詢時,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表示,為私租車創建單獨的COE類別不會增加COE的總供應量,反而會減少其他購車者的配額。
LTA指出:「如果預留的COE太少,可能會限制私租車的供應,導致通勤者車費上漲。」
另一方面,如果為私租車預留過多COE,則會減少個人買家的配額,進一步推高溢價。
LTA表示:「因此,創建單獨的私租車類別會帶來額外的權衡,而未必能降低個人買家的COE溢價。」
LTA還表示,並不打算禁止汽車經銷商代表買家競標COE,因為許多車主看重經銷商提供的便利和服務。
相反,LTA表示正致力於讓個人在競標過程中擁有「更大的選擇權和控制權」。
這包括努力允許個人在線提交初始COE出價,並探索要求經銷商公布包含和不包含COE的汽車價格。
LTA表示:「這些措施將使傾向於自行競標COE的買家更加方便,同時提供更高的價格透明度,讓他們能更好地比較不同經銷商的價格並做出明智決定。」
其他措施
針對引入第二輛及後續車輛附加費的建議,LTA表示,此類舉措不太可能對COE溢價產生顯著影響。
雖然附加費可能會抑制多車擁有行為,並為首次購車者或單車擁有者釋放更多COE,但該局指出,多車擁有率一直在下降。
2025年,約13%的擁有車輛的家庭擁有兩輛或更多汽車。
LTA表示:「雖然附加費可以抑制尋求擁有多輛車的家庭需求,並將配額分配給更廣泛的家庭,但多車擁有者並非當今COE市場需求的主要驅動力。」
「對多車擁有徵收附加費不太可能對COE價格產生顯著影響。」
LTA還表示,此類政策在公平或有效執行方面也將面臨困難。
「例如,有些家庭包含幾代同堂,而有些家庭由於照顧責任而需要多輛車。」
當局表示,政府將繼續監測市場發展,並可能採取進一步措施,確保融資限制在包括內部貸款在內的不同安排中得到一致執行。
政府還將與平台運營商密切合作,以有效且一致地實施這些措施。
當局建議:「我們建議所有潛在的購車者在自身經濟能力範圍內借款,避免使用不受監管的融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