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清晨,曾震驚新加坡的「兀蘭雙屍案」被告張錦興(49歲)在樟宜監獄伏法。這起慘絕人寰的弒妻殺女案歷經七年司法程序,終以死刑執行落幕。案件背後,是人性之惡與司法公正的碰撞,更引發社會對家庭暴力與心理健康的深刻反思。

圖片來源:straitstimes
血案始末:一場爭吵引發的滅門慘劇
2017年1月20日,兀蘭52通道組屋內,39歲的孕婦鍾佩珊與4歲女兒張梓寧的生命戛然而止。據法庭披露,張錦興因經濟糾紛與妻子激烈爭吵,被妻子斥為「無用的父親」後情緒失控,用毛巾先後勒死懷有六個月身孕的妻子及驚恐哭泣的幼女。

冷血細節令人髮指
殺人後,張錦興竟與兩具屍體同床共枕長達一周,期間多次自殺未遂。為掩蓋罪行,他開啟空調延緩屍體腐爛,噴洒空氣清新劑掩蓋異味,甚至篡改妻子社交帳號製造"在世假象"。直至1月29日(農曆大年初一),妻弟上門尋人時發現刺鼻焦味報警,警方破門後驚見兩具被焚燒的焦屍。
七年司法博弈:抑鬱症辯護遭駁回
案件審理中,張錦興律師團以"重度抑鬱症致責任能力減輕"為核心辯護,主張其因長期精神疾病喪失理智。然而,法庭證據顯示:
同事親友證詞:案發前後張錦興工作表現正常,無抑鬱情緒外顯
行為邏輯矛盾:殺人後冷靜偽造證據、求職謀生,與抑鬱症患者特徵相悖
醫學診斷標準:未出現持續抑鬱情緒、失眠或體重驟變等核心症狀
五名最高法院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最終認定,張錦興作案時認知清晰,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精心策劃的藏屍、焚屍、偽造線索等行為,更暴露其「縝密思維與冷血本質」。
終章:正義雖遲必到
從2017年案發到2025年伏法,這起震動獅城的悲劇終以司法正義收場。主審法官強調:「以精神疾病為暴行開脫,是對真正患者的傷害。」而張錦興律師團隊提出的總統特赦請求,或將為此案再添餘波。
一樁慘案,兩條生命,七年拉鋸。當鐵窗內的絞索落下,留給社會的不僅是唏噓,更是對家庭關係、心理危機與司法底線的深刻叩問,暴力從來不是出路,而每個生命的重量,都應在陽光下被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