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清潔公司運作經理收取回扣的兩名客工,日前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海峽時報)
惡行令人髮指
一起去年11月下判的案子,最近再度引起媒體的注意。
清潔公司經理胡捷福(譯音)在七年內向57名外籍員工收取近40萬元回扣,作為幫客工更新工作準證和繼續聘用的條件,被判處24周監禁。
根據人力部去年11月14日的文告,胡捷福(譯音)當時在清潔公司Lian Cheng Contracting擔任運作經理,這些客工每年給他1500元的回扣,確保他們的工作準證能獲得更新。
每年1500元看似不多,但對月入只有1200元的客工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他們有些為了償還這筆錢陷入拮据,甚至借貸。
《海峽時報》日前訪問了負責調查這起案件的人力部調查人員和受影響的兩名客工,揭露了調查細節,也側面透露出客工人在異鄉的窘境。
被告為什麼橫行了近七年?

被告胡捷福去年11月被判24周監禁。(海峽時報)
胡捷福自2014年向客工收取回扣,直到2020年遭吹哨人舉報。這期間,他是義順東和白沙—榜鵝這兩區的運作經理。
從《海峽時報》跟兩名受害者的訪談來看,他瞞著公司管理層向客工收取回扣竟然可以長達將近七年,一個原因是客工不熟悉新加坡的法律。
其中一名客工哈尼夫(音譯,Hanif Mohammed)坦言,他並不知道收取回扣在新加坡是犯法的。
哈尼夫四年里一共向胡捷福支付了5600元的回扣,並說後者聲稱收取回扣是「公司政策「,甚至因為他是資深員工,還很大方地給了「折扣」,為他更新工作準證兩年時收取2000元,而不是3000元。
哈尼夫當時月入1200元,事發時沒有告訴家人,因為「如果我在這裡遭遇財務損失或生病,家人會感到緊張。」

承包市鎮理事會清潔工作的公司,所聘請的清潔工一般以客工為主。(海峽時報)
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
就算客工知道收取回扣是違法的,也未必敢舉報。
客工拉曼(音譯,Rahman Lutfor)明知收取回扣是犯法的,仍不敢拒絕胡捷福。
他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說:
「我擔心如果我如果說不願意支付(回扣),我會丟了這份工作,只能回國。」
拉曼為了支付回扣不得不借貸,當時1200元的月薪必須用來還債,並將自己的個人開銷從300元減少到200元。
「當我看到想吃的食物,我會告訴自己,我必須省錢,不需要吃這些。」
調查保密仍不足以令客工放心
客工擔心失去工作,擔心到什麼程度?
為了避免引起胡捷福的注意,人力部調查員過了晚上10點,才將客工從工作地點載送到位於明地迷亞路的人力部服務中心面談。
即便如此,客工還是擔心胡捷福會知曉他們與當局談過,調查人員還必須向他們保證,如果他們的申訴屬實,違法者必將為其行為負責。
客工亦重(TWC2)總經理郭超明指出,客工往往為了到新加坡工作而舉債,因此容易造遭到剝削。
「他們(為了到新加坡工作,可能)賣了田地,典當了妻子的首飾......他們為了保住這份工作,什麼都肯做。」

在新加坡從事建築業的客工。(海峽時報)消除顧慮是關鍵
案件經由吹哨人舉報後,被告與其他涉案管工在問話時認罪,調查人員也在被告住家的保險箱找到超過32萬元現金,因此57名員工都很幸運地取回血汗錢。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也是義順集選區議員的尚穆根說,區內議員接到相關通報後,就立即向人力部舉報,也指示市鎮會調查,顯示舉報機制奏效。
話雖不錯,但除了舉報機制,還必須加強客工對類似違法行為的認識,以及他們對新加坡司法制度的信心,消除他們的疑慮,免得他們落入有冤無處訴的困境。
類似的案件可還沒有銷聲匿跡,人力部向《海峽時報》透露,2021年至2023年之間,每年有大約70名僱主被發現收取回扣,其中大約三成被控上法庭,其餘的被人力部開出銷案罰款或警告。
人力部雖然落實了更嚴格的措施,如要求僱主派發詳細的工資單,以及向客工們講解如何舉報收取回扣等違法行為,並保證如果客工的申訴屬實,就能更換工作,不會影響生計。但這方面的工作顯然還必須加強,才能幫助客工克服心理障礙,以杜絕類似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