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明知馬路如虎口,偏向「虎口」行!新加坡每5名行人中,就有一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半點都不注意路上情況。
這些「低頭殭屍」說,雖然知道有危險,但也相信自己即便用手機時仍然對周遭環境保持警惕。
過馬路時看手機的習慣這麼難改過來?《海峽時報》實地勘察,發現午餐尖峰時間交通流量高的地方,過馬路的行人當中就有不少人機不離手。
據觀察,在萊佛士坊達美打街,每5人中有一人過馬路時用手機發簡訊或通話。

每五人當中就有一人過馬路時看手機,不注意安全。(王彥燕攝)
大巴窯中路第177座前的情況也相似,一小時內約150人過馬路,當中有20人使用手機。
過馬路使用手機的情況進來引起關注。本月5日下午3時許,一名女子在勞明達街邊聽電話邊過馬路,沒來得及閃避迎面而來的一輛德士,遭撞翻跌坐在地。
不過受訪的「低頭殭屍」儘管大多看到了這起事故的視頻仍不以為然。他們說,使用手機是因為他們已習慣時時刻刻查看手機,他們也相信自己對任何迎面而來的車輛保持足夠警惕。
其中一名受訪者也指出,由於萊佛士坊人流量大,他理所當然認為車輛會給行人讓路。
「低頭殭屍」現象導致一些公眾呼籲政府立法,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國外的一些例子包括,在美國夏威夷檀香山,過馬路時看手機可被罰99美元(約400令吉);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蒙特克萊爾,過馬路時使用手機或戴耳機聽音樂則會被
罰100美元,再犯可判罰500美元(約2000令吉)。
韓國首爾的做法則是設置告示牌,提醒行人過馬路時注意安全。
南洋理工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研究員戈彼納·梅農(Gopinath Menon)指出,要在人流量高的地方揪出違例者不容易,立法前應深思熟慮。
他認為,更妥善的做法是推行宣導工作,讓公眾提高安全意識。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