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被告Chong Chun Wah面對一項牴觸傳染病法令和兩項觸犯傳染病條例2020控狀,今早被判坐牢五周。

被告接獲居家通知,必須在3月17日到31日留在家中, 但他在3月24日下午大約3點38分乘搭公共運輸工具,到裕廊東第252座組屋附近的咖啡店購買食物。
3月28日再次違反居家通知規定,於下午大約2點離開武吉巴督的住處,到組屋底層檢查信箱。隔天,他在下午1點左右到住家附近的咖啡店買食物。
早前一名接受居家隔離的男子,涉嫌在隔離到期前約半小時出門,今天法官判罰款1500元。

據《海峽時報》報道,3月19日至3月22日中午12時,鄭春賢(Tay Chun Hsien,22歲)本應在蔡厝港的住家接受隔離。他涉嫌在3月22日上午11時30分至中午12時左右不在家,從而牴觸傳染病法令。
另一名隔離期間外出吃肉骨茶,34歲男子被判坐牢六周,成為首名不遵守居家通知被判刑的人。

據新加坡衛生部發布的公告,在14天居家觀察期間,如果在生活上需要幫助,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長期准證持有者可以向人民協會求助;學生可向學校或教育部求助;工作準證持有者則可向僱主或人力部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