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為走廊空間及電眼等問題,兩戶鄰居「惡鬥」還鬧上庭,一人被判監半年,另一人被判罰1000元(約3000令吉),但糾紛仍持續不斷,其中一戶最終稱受不了,將賣屋搬家!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鄰居糾紛發生在義順環路第137座組屋5樓。
涉事的其中一戶居民巫炳良(41歲,銷售員)受訪時說,他當初住家裝修期間,因鄰居在他家門口堆積物品,雙方起了爭執,之後更因走廊上的花盆等問題,多次向市鎮會及警方投訴,從此結怨。
「我也懷疑他打破窗戶,砸壞門外電眼,甚至在走廊燒金紙,燻黑牆壁。」
他曾嘗試好言相勸,希望對方能清理走廊的雜物,對方不予理睬,甚至變本加厲,比不雅手勢或拍屁股等挑釁行為。
「我買的是二手屋,入住時花了4萬元(約12萬令吉)裝修,原本打算長住,如今隨著紛爭不斷,加上妻兒平日都在家,只能忍痛賣屋,下個月搬走。」
針對糾紛,許偉力(64歲)說,對方即將搬遷,無疑是「謝天謝地」的好消息。
他指出,他住了14年,之前一直相安無事,直到對方搬來後,才鬧出風風雨雨。
「他投訴市鎮會,但工作人員已表明區域並非屬於他,所以我有權擺放花盆,對方仍不死心,繼續搞小動作,包括用粗話來『問候』我。」
另外,他也解釋,並沒有常燒金紙,也不曾作出砸破對方窗戶的行為。
據了解,巫炳良與許偉力在2015年9月曾發生肢體衝突,當時許偉力在過程中跌下樓梯,導致骨折並進入加護病房。
過後,巫炳良被控一項使用暴力和行為魯莽重傷他人罪名成立,併入獄服刑6個月;相對的,許偉力之前也曾因為使用鐵錘砸爛巫炳良所安裝的電眼,在2014年8月被判罰款1000元。

巫炳良一家人將會搬走。

許偉力被推倒後受傷入院。(檔案照)

走廊上擺放著花盆及腳車等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