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將起訴17名酒駕司機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三(10月21日)發布的新聞稿中透露,將於周四(10月22日)起訴17名涉嫌酒駕的司機。
這些司機年齡在24歲至59歲之間,他們在2026年9月至10月期間的警方執法檢查中,呼吸測試結果呈陽性。
在其中兩起案例中,司機的呼吸酒精讀數「超過了法定限額的兩倍」。
兩名司機酒精含量超標兩倍
在第一起案例中,一名38歲的男子在開車前喝了三到四杯啤酒。警方將其攔下檢查,其呼吸測試結果不合格。

在第二起案例中,一名30歲的男子喝了兩瓶啤酒。他在開車送朋友回家途中被攔下檢查,同樣未能通過呼吸測試。
違規者可能被取消所有車輛駕駛資格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7(1)條,酒後駕駛最高可被處以2,000至1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最高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對於第二次或後續被定罪的違規者,將面臨5,000至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以及最高兩年的強制性監禁。
此外,法院還可能取消違規者駕駛所有類別車輛的資格。
當局敦促司機切勿在醉酒狀態下開車
新加坡警察部隊敦促司機,如果打算飲酒,請不要開車。
相反,他們應該乘坐計程車或私家租賃車、使用公共運輸工具、聘請代客泊車服務,或請一名未飲酒的司機送他們回家。
此外,當局強調,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以確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