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2歲的中國籍男子因涉嫌試圖賄賂樟宜機場的8名工作人員以確保進入新加坡而被起訴。
這8人全部拒絕了他的賄賂請求。據稱,這些行為發生在9月29日的六起獨立事件中。
該男子被確認為張延雄(Zhang Yanxiong,音譯),並於11月5日在法庭受審。
涉嫌提供至少100至150新元的賄賂
根據貪污調查局(CPIB)的說法,涉嫌行賄的事件發生在樟宜機場1號航站樓。

在被接觸的人員中,包括三名移民與關卡局(ICA)檢查員:Muhammad Irfan Bin Mohd Margono、Neo Yi Ting Beryl 和 Teo Xin Xin Kezenn。
據稱,張某向他們提供了至少100新元,隨後又分別向檢查員 Neo 和 Teo 提供了150新元。
他還被指控向 ICA 參謀中士 Muhammad Muhsan Bin Mohd Razali 和 ICA 中士 Achmad Susanto Bin Noor Mohammad 提供150新元。
另外兩起涉嫌行賄事件中,他分別向 ICA 中士 Nurman Bin Abdul Rahman 和 Certis 航空安保人員 Yeo Lak Chye 提供了各150新元。
最後一次涉嫌行賄涉及至少100新元,張某據稱將其提供給由 APBA TG Human Resource Pte Ltd 僱傭的客戶服務人員 Chua Siu Min。
貪污調查局表示,這些涉嫌賄賂的行為旨在影響入境清關流程,以便讓張某能夠進入新加坡。

張某面臨《防止貪污法》下的六項指控
在賄賂請求被拒絕後,該案件被移交給貪污調查局進行調查。
張某目前面臨根據 1960 年《防止貪污法》(PCA)第 6(b) 條提出的六項指控。
在新加坡,任何被判定違反 PCA 第 6 條貪污罪的人,最高可被處以 100,000 新元罰款,或最高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貪污調查局再次強調了新加坡對貪污行為「零容忍」的立場,並概述了公眾舉報可疑案件的渠道。
公眾可以通過在線表格、電子郵件、撥打 1800-376-0000 或寫信至貪污調查局總部進行舉報。
貪污調查局會對所有與貪污相關的舉報(包括匿名提交)進行調查。除非法院認定舉報人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否則舉報人的身份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