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24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接受跨國詐騙集團的指派進入新加坡,現已被逮捕並將在法院被起訴。據指控,他的任務是從與詐騙所得資金掛鉤的ATM卡中提取現金。
根據警方披露,警方在2026年6月23日收到情報,得知該男子專門進入新加坡,旨在從錢騾(money mules)放棄的銀行帳戶中提取資金。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與移民與關卡局(ICA)的警員迅速採取行動,在該男子入境當天將其逮捕。
現場搜獲物品
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繳獲了28張被認為用於洗黑錢的銀行ATM卡以及兩部手機。在這28張卡中,已有8起報案的詐騙案件被追蹤到超過7.1萬新元的損失。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員(據信為跨國詐騙集團成員)指使,使用對方提供的ATM卡提取現金,並在取款後將現金交給他們。
該男子於2026年6月25日在法院被起訴,觸犯了《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第3條的「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材料」罪名。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邊境出現的新趨勢
警方指出,目前出現了一種增長趨勢:馬來西亞國民專門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無論是從詐騙受害者那裡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還是使用被放棄的銀行卡進行ATM取款。這種跨國運作模式——詐騙集團在馬來西亞招募並部署「跑腿」人員——表明,針對性犯罪正變得日益組織化且具有跨國結構。
針對這一趨勢,新加坡引入了對詐騙者以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的強制鞭刑,該規定已於2025年12月30日生效。被捕者可能被處以至少6鞭,最高24鞭。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根據《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處理的某些洗錢罪行。
警方再次強調,將對任何參與詐騙相關活動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並警告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