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騙取超過1570萬元(新幣,下同),312人正協助新加坡警方調查。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表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聯合7大警署從9月16日至29日,展開兩周的執法行動,213名男子和99名女子因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這群介於16到78歲的嫌犯相信涉及超過1175起騙案,包括:網絡愛情騙案、借貸騙案、釣魚騙案、假冒商務電郵騙案、政府官員及假公安騙案等,受害者損失的金額超過1570萬元。
新加坡警方正以欺詐、洗錢或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對嫌犯展開調查。
一旦欺詐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外加罰款;一旦洗錢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兩者兼施。
若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2萬5000元,最長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表示將嚴厲看待詐騙案,並會依法嚴懲違法分子,同時呼籲公眾勿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或電話資料,以免捲入騙案,成為犯罪分子的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