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1歲的飛行員將兩處房產出租,卻在報稅時未如實申報收入,目的是逃稅。
根據了解,儘管稅務局有多次給機會讓他提供正確的信息,他仍選擇隱瞞。
有一次,當要求提供某個評估年度的房產租金收入信息時,他申報的金額低於實際收入。
因為這些違法行為,Andrew Soo Cheng Ai 被判處6個月監禁,並被要求支付新幣181,996的罰款。也被新加坡國內稅收局(Iras)判定犯有四項違反所得稅法的罪行。
這位名Andrew Soo擁有兩處收租房產:一處位於馬里士他路,另一處在Kim Yam路,靠近Robertson Quay。
事件經過:
2017年10月13日,所得稅主管向他發郵件,詢問有關房產租金的詳細信息。
2018年6月22日,他回復了郵件,提供了2013年至2018年評估年度內房產租金總額、支出和凈租金的信息。
然而,他提供的信息低於他在相關評估年度的所得稅申報中填報的數字。
Iras表示:「Soo在接受審計時,對Iras要求提供房產租金詳情的問題作出了虛假回答。儘管給了Soo多次提供正確信息的機會,但他提供的信息仍是錯誤的,而這些假信息,會導致35,310新元的稅款少收。」
從2013年至2018年的評估年度,Soo少報收入共計229,307新元。
例如:在2014年的評估年度,他未申報房產租金收入共計89,715新元,導致稅款少收15,354新元。
他申報的錯誤應納稅總收入為146,858新元,而實際應為236,573新元。
經過Iras的調查,Soo的違法行為最終暴露。 Iras的高級稅務調查員Sharon Leong Mei Qi向警方報告了他的行為。
Iras在聲明中表示,對於不合規和逃稅行為,將嚴肅處理,並將導致嚴重的處罰。
聲明中還強調,當局將毫不猶豫地將違法者繩之以法。如果被判有罪,違法者可能面臨高達逃稅金額四倍罰款,並被判監禁。
Iras提醒所有企業和個人,在稅務審計和調查過程中,有義務全力配合。
聲明中表示:「Iras將對那些故意向稅務官員提供虛假信息的人採取嚴厲措施。」
任何被發現在口頭或書面回答中向Iras提供虛假信息以逃避稅收的人,將被判支付相當於少繳稅款三倍的罰金,最高可罰款新幣10,000元,或最高判處七年監禁,或兩者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