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李慧音(譯音,Lee Hui Yin),如今改名為Tarchandi Tan。(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婦女出庭旁聽審訊時大喊「袋鼠法庭」,揚言「我不會尊重法官」,接受警方調查期間也不配合,警員上門送出庭通知,她還報警。
53歲的李慧音(譯音,Lee Hui Yin)去年11月被控,案件今天開審。她面對的控狀包括沒有出席警方調查和沒有出庭,以及向警員吐口水。
庭上揭露,被告如今改名為Tarchandi Tan。今天出庭支持她的包括她的另一半,以及一名宣稱自己是「新加坡王子」的男子。
被告是在2021年8月18日出庭旁聽英國籍男子本嘉敏格林(譯音,Benjamin Glynn)搭地鐵拒戴口罩一案的審訊時,對法官出言不遜。
根據《8視界新聞網》報道,警方原本要向被告發出告誡口供書,但被告被指拒絕接收。郵寄給她的信件都被退回,警員3次上門,她也拒絕溝通。
駐署警長諾阿茲哈達烏在2021年8月供稱,他在2021年8月在國家法院向被告錄了口供之後讓她離開,並告知她必要時必須到警局協助調查。
但是,警方隨後多次致函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將信件退回。其中一封出庭通知被退回時寫著「沒有這個人,死了」的字眼。
被告也通過電郵告訴諾阿茲哈達烏,她不明白自己為何因為一年多前、沒有受害者且沒有傳票的案件被調查。
有一次,諾阿茲哈達烏和同事上門送文件,屋內的男子卻警告他們不要「擅闖」。
諾阿茲哈達烏的隨身攝像機錄像顯示,其中一名警員反問:「擅闖?這裡是公共區域,公共走廊。」
警員嘗試要被告接收文件,但男子卻要警員把文件郵寄到他們的地址。
另一段錄像則顯示,警員再次上門送法庭文件時,被告揚言要報警。其中一名警員回答道:「好的。我們只是來送文件。我們可以放在(單位)裡面嗎?我們來自中央警署。」
諾阿茲哈達烏供稱,他和搭檔在被告報警後,等待警方到場。「既然她說她報了警,我們就等警察,可能其他警員可以說服她開門。」
但是,兩組警員跟被告進行一番交涉,她仍不合作。
被告最後在去年11月被捕。一群警員在她屋外等了兩三個小時,一度還得扛著她走,因為她不願離開,大喊說自己被綁架。
被告在審訊中要求「立即撤銷」案件,並稱自己沒有罪,因為她擁有「主權」。
被告說她患有恐慌症和焦慮症,法官請她若有不適就直說。由於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法官也在審訊開始前向她講解了審訊程序。
審訊仍在進行中。
針對她在庭上大喊「袋鼠法庭」的控狀已被暫時擱置。
沒有出席警方調查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1個月、罰款高達1500元(新幣,下同),或兩者兼施。
沒有出庭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6個月、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對警員動粗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長達4年、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