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7人,另有65人因涉嫌為非法目的註冊SIM卡而接受調查。
在2026年4月20日至5月8日期間,反詐騙指揮部及七個陸路分區的警員在全島範圍內開展執法行動,打擊那些註冊後付費SIM卡並隨後與犯罪活動掛鉤的違規用戶。共有5名男子和2名女子(年齡在18至35歲之間)因涉嫌為了金錢利益提供註冊後的後付費SIM卡而被捕。另有62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齡在16至56歲之間)正在配合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這些違規用戶每註冊一張SIM卡可獲得10至20美元的現金獎勵。據稱,這些用戶被指示從不同的零售商處批量註冊併購買SIM卡,隨後將30至64張已註冊的SIM卡交給犯罪團伙的快遞員。
犯罪團伙利用本地SIM卡作為詐騙、非法放貸和色情等非法活動的溝通渠道。
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第39B(1)條及第39B(2)(a)條,明知而向他人提供已註冊的SIM卡以便利犯罪並獲取任何利益,最高可被處以10,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通過轉售SIM卡、允許他人使用其SIM卡、幫助他人註冊SIM卡或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有大量SIM卡的人員。
在「設施限制框架」下,涉及此類騾子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被處以罰款、被起訴或被定罪——都可能被禁止辦理新的手機線路,以防止進一步便利詐騙活動。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6下,最高可達24下。通過洗錢、提供SIM卡和提供Singpass憑證來協助詐騙的「詐騙騾子」,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欲了解更多關於濫用SIM卡的信息,公眾可訪問濫用SIM卡罪行網站 www.police.gov.sg/Advisories/Misuse-of-SIM-Card-Offences。如果公眾懷疑或知道有人參與為非法目的註冊SIM卡,也可以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部分逮捕現場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