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姍姆拉共面對9項牴觸新加坡野生動物法令的控狀。(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曾因喂鴿子被罰款並承諾不再犯,新加坡老婦再度因喂鴿子被控,又被罰款3200元。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71歲的被告姍姆拉,共面對9項牴觸新加坡野生動物法令的控狀,她昨日承認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曾在2023年4月接獲投訴,並發現被告在當地大巴窯4巷一帶投喂鴿子,因此當場給予警告。
不過,被告在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仍多次在相同地點喂鳥,還在當局人員捕鴿時刻意製造聲響,迫使捕鴿行動中止,因此在2025年5月被罰款1200元。
案情顯示,她被罰款一個多月後,又多次在大巴窯4巷第62B座組屋樓下,用穀物或麵包喂食鴿子。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1月16日,她被發現9次喂鳥。
根據控狀,7月4日和5日,被告分別在清晨、中午和下午時段,1天3次喂鴿。
庭上播放的視頻畫面也顯示,被告把食物撒在地上,周圍聚集成群鴿子。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無視法律,之前被罰款時曾承諾不再重蹈覆轍,卻在1個月後重犯;被告還曾在今年1月的接見選民活動找上議員,稱深感後悔,結果僅3天後,即1月16日又被發現喂食鴿子。
因此,控方促請法官每項控狀判處她罰款800元至1000元,以起到阻嚇作用。
被告求情時說,自己無業且沒有醫療保險,希望罰款總額介於1000元至2000元,並說會通過參與社區服務彌補差額。
法官下判後,被告稱能夠當天繳付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