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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總裁與夫離婚 法官:妻贏名車套現夫有份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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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爭議的是圖中的同款保時捷。(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女總裁與丈夫離婚,爭約576萬元婚姻資產,當中包括前者曾在銀行抽獎中贏得的一輛保時捷跑車,而出售跑車所得算是妻子或夫妻兩人的貢獻,成庭上爭議點。 

《新明日報》報導,新加坡高庭判詞顯示,這對夫妻結婚27年,育有3名已成年的孩子,妻子是名首席執行員,月入1萬9900元,丈夫則是名總經理。

新加坡高庭上個月中審理兩人離婚分婚姻資產事宜,並下達了臨時裁決,不過兩人對婚姻資產的分配有歧義。

根據計算,夫妻兩人的婚姻資產總價值576萬4613元,包括485萬6630元的私宅婚房、妻子33萬7287元公積金、以及丈夫33萬9893元公積金。

當中,妻子早前在一家銀行舉辦的抽獎中,贏得一輛保時捷跑車。妻子將跑車賣掉套現8萬3269元,並將它當做購買私宅的一部分資金。

這筆8萬3269元的現金,應算是妻子或夫妻兩人的貢獻,則成了庭上的爭議點。

法官:婚內中獎也是姻緣運

法官在判詞中解釋,婚姻期間抽獎中了獎就如同婚姻本身,是一種姻緣運,算是婚姻資產的一部分。

法官指出,如果這筆橫財用於採購,就算是兩人聯名購買,在此案中,跑車出售所得用於兩人的私宅,所以獲益者並非僅是妻子,8萬3269餘元也應是歸為夫妻兩人的貢獻。

最後,在考慮到夫妻兩人的金錢和非金錢貢獻後,法官判妻子分得59%婚姻資產,丈夫分得41%。 

夫:妻有分散資產之嫌

丈夫指妻子有分散資產之嫌,10個月內將40萬元存款提走,法官判丈夫能分得多5%的婚姻資產。

丈夫向法庭提出申請,要妻子針對提出的大筆存款提出解釋,不過妻子不是說她不記得,就是用存款還帳單。

由於妻子沒有出示書面證據,丈夫要求法庭做出對妻子不利的推斷(adverse inference)。

法官指出,妻子月入有1萬9900元,10個月內卻能提走40萬元存款,平均一個月提走4萬元,是妻子一倍的薪水,認為妻子有別的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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