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自2023年10月以哈衝突爆發以來,新加坡警察部隊共調查8起涉及未經批准公眾集會或遊行的事件,其中4起仍在調查中,3起已結案並向參與者發出警告,另有一起案件仍在上訴中。
新加坡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指出,8起事件都與聲援巴勒斯坦有關,但警方展開調查,是因為當中可能涉及觸犯《公共秩序法令》的行為,而非基於涉案者的立場。
他透露,已處理的案件中,有一起被法庭裁定無罪,但總檢察署已提出上訴,案件仍在審理;另外3起則已結案,參與者接獲警方警告。
尚穆根周三(8日)以書面答覆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莫哈默法理的提問時,公布相關數據。
根據《聯合早報》日前報道,新加坡警方今年3月25日公布其中一起案件的處理結果,向11名涉案青年發出「有條件警告」。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7日,約30名自稱來自新加坡高等學府的學生及校友,從諾維娜地鐵站步行至依拉瓦底路的內政部入口,嘗試遞交信件,反對當時擬議的維持種族和諧法案。
當時有人穿著與以哈衝突相關的衣物,包括寫有「加薩沒有大學了」(There Are No Universities Left in Gaza)字樣的白色上衣。
當局在審慎評估案情,並與總檢察署協商後,今年3月向11名年齡介於20歲至27歲的涉案者,發出為期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這些人涉及的罪行包括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或遊行、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在受保護地點進行未經許可的攝影。
另有7人因涉及其他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
有條件警告是指當局在不提控的情況下發出的附條件警告,例如規定涉案者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再犯;一旦違反條件,當局可就原有罪行及新罪行一併提控。
警方當時強調,公眾若要就任何課題表達意見,應透過合法途徑進行,不應採取可能擾亂公共秩序或損害社會和諧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