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蘇文強。
(新加坡2日訊) 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錢案的被告蘇文強昨日俯首認罪,遭判處監禁一年一個月。
32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文強是涉案的10人當中,首名認罪及被判刑的被告。
他昨日透過視訊方式出庭聆訊,他自從去年8月15日被捕後,就一直被還押,前後共被控8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一項持有偽造文件或電子記錄的控狀以及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以其中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加以提控,剩下的9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蘇文強當庭表示認罪。
蘇文強認罪的第一個控狀是私藏60萬1706新元的現金,這筆款項直接或間接來自他從事非法網絡賭博所得的不義之財。
第二項控狀則為非法在菲律賓為中國人提供網絡賭博服務,並以非法所得的50萬新元購買一輛馬賽地轎車。
蘇文強認罪後,法官針對兩項罪狀分別判處坐牢13個月和12個月,由於兩項刑罰同時執行,蘇文強因此只需坐牢13個月,刑期從他被逮捕的當天即去年8月15日開始算起,如果他在獄中行為良好還有望可扣除1/3刑期,意味著他或許在下個月初就可刑滿出獄。
庭上揭露,隨著蘇文強的認罪,蘇文強也同意讓新加坡政府將他名下所有被扣押的資產充公。
根據案情,蘇文強被扣押的資產總值將近600萬新元,當中包現金、車輛、奢侈品和酒精飲料等。
案情也顯示,蘇文強的龐大資產來源主要是經營非法遠端賭博的收益。他在2019年到菲律賓馬尼拉參與線上賭博活動,認識了一個不明人士「A」後和他一起以菲律賓為基地,協助「A」經營線上賭博網站,職責是幫忙管理員工和線上賭博網站,參與促進中國賭客透過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下注,遠端為中國賭客提供非法遠端賭博服務,並從中分紅。後來,他得知這些網絡賭博的幕後首腦其實是個台灣人。
2021年,由於妻子想讓孩子在新加坡受教育,蘇文強於是帶著妻兒移居新加坡,但他住在新加坡期間,仍經常飛往菲律賓繼續參非法遠距賭博服務的工作。
他於2023年6月聯絡上負責管理非法遠距賭博生意財務,當時人同樣在新加坡的不明人士「B」並向他索取分紅。 「B」提議給蘇文強100萬新元,之後,蘇文強便在同年6月23日拿著兩個行李箱到B家拿走現款並在回家後放入自己的保險箱。
警方之後在突擊被告家時,從保險箱找到了剩餘的60萬1706新元。
控方以被告的行為影響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樞紐的名譽,判處的刑罰必須起到阻嚇作用等為由要求判處被告監禁12至15個月,刑期不可短於12個月。兩項控狀的刑期可同時進行。
辯方律師向法官求情時表示,蘇文強是10名涉洗錢案被告中首位認罪並交代案情的被告,在二度加控不到5周的時間內就表示願意認罪,顯示他的悔意。
辯方律師說,蘇文強被捕後也積極配合調查,其遠距賭博生意並未涉及任何新加坡人,希望法官判他坐牢11個月和10個月監禁,刑期同時進行。
新加坡警方去年8月15日逮捕10名涉及這起新加坡最大洗錢案的嫌犯,目前涉及洗錢案的總款項已突破30億新元。
蘇文強第一個認罪後,另外兩個涉案被告蘇海金和王寶森也有意認罪,他們將分別在本月4日和16日認罪。
其他涉案被告林寶英、張瑞金、王德海、王水明、蘇劍鋒、陳清遠和蘇寶林的案件目前仍處於審前會議階段。
另兩名原籍中國的男子蘇永燦(33歲)和王火強(29歲)也證實涉案,新加坡警方已對兩人發出逮捕令,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