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今早(24日)9點20分左右抵達高庭。(圖:林映慧)
萬眾矚目的部長涉貪案今天(24日)開審,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今早9點20分左右抵達高庭,準備出席10點開始的審訊。
案件經過兩次延期,將在今天早上於高等法院第4C庭室展開,不少關注本案的公眾一早就到庭外排隊,希望有機會進去庭室旁聽。第一階段的審訊將持續至本周五(27日)。
記者庭外所見,易華仁身穿黑色西裝, 在律師團隊的陪同下走進高庭。面對記者的詢問,他保持一貫的微笑作風,沒有發表任何講話,只是和記者打招呼,說早安。
35項控狀 涉案金額超過40萬元
易華仁共面對35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其餘32項則指他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
根據這個條文,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早前受訪的律師指出,涉及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的案件相當罕見。
目前的涉案金額超過40萬元,易華仁被指收受的好處包括數十張世界一級方程式F1新加坡大獎賽的門票和昂貴的貴賓區套票,以及價值近8000元的布朗登(Brompton)摺疊腳踏車。
易華仁今年1月份被控後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是無辜的,將專注洗清罪名。他正式被控前也主動辭去內閣職務、人民行動黨黨員和西海岸集選區議員一職,並歸還貪污調查局自去年7月展開調查起,他所領取的部長薪金和議員津貼。
歷來第一個被控上法庭的部長
易華仁是我國建國以來首位被控上法庭的部長。在這之前,1986年11月,時任國家發展部長鄭章遠因涉嫌接受兩家公司總數約100萬元的賄賂而接受調查,他被指協助一家公司保住政府所徵收的地皮,以及幫另一家公司買下一塊國有土地作私人發展。
他起初否認收錢後來又要求貪污調查局停止調查,還要求見建國總理李光耀但遭到拒絕。
鄭章遠還沒被控上法庭,就在1986年12月留下一封遺書,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
更早之前,有兩個不是部長級的人物因貪污失信被控。1975年,前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黃循文被控涉嫌受賄總值約84萬元。罪成後被判坐牢18個月。
另外,人民行動黨議員也是前全國職工總會主席彭由國在1979年被控四項總共涉及8萬3000元的失信罪。彭由國1979年棄保潛逃多年後,2015年6月在泰國曼谷自首,2016年1月在新加坡被判監禁五年,2018年10月刑滿重獲自由。
根據控方早前透露,控方準備傳召56名證人,當中包括易華仁的妻子凱·瑪麗·泰勒(Taylor Kay Mary)、王明星妻子克里斯汀娜(Fu Christina)等。
總檢察署透露,下來的審訊將在今年11月以及明年1月至3月進行,但具體日期尚未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