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路邊那些跑得飛快的代步車,終於要被重新畫線了。
從 2026年6月1日 起,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 LTA 的新規正式生效:不是所有看起來像「代步工具」的小車,都能繼續在公共走道上隨便跑。
這件事看起來只是交通小新聞,其實和很多人每天的生活都有關:老人出門買菜、家長推娃上學、組屋樓下走路、食閣外面排隊、巴剎旁邊轉彎。以前大家最多抱怨一句「差點被撞到」,現在官方終於把規則寫得很清楚。

圖片來源:LTA(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官方警示圖
一句話總結:想騎 mobility scooter,要證明你真的需要
這次新規的重點,不是針對真正行動不便的人,而是針對那些把代步車當「平替電動車」的人。
LTA 明確說,從6月1日起,使用 mobility scooter 及同類設備的人,必須有有效的 Certificate of Medical Need,也就是醫療需求證明;70歲及以上長者,以及部分政府殘障或行動輔助計劃的受益人,可以自動豁免。
換句話說:如果你真的行動不便,規則會留路;如果你只是懶得走、嫌巴士站遠、想在組屋樓下開得像外賣車,那這條路以後就沒那麼好走了。
6月1日起,幾個關鍵數字要記住:
公共走道上,所有機動 PMA 最高只能跑 6km/h。
設備尺寸不能超過 長120cm、寬70cm、高150cm。
連人帶車總重不能超過 300kg。
沒有醫療證明卻騎 mobility scooter 上公共走道,最高可罰 2000新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最該緊張的,不是老人,是那些「看起來很健康」的騎車人
很多人一看到新規,第一反應是:「老人怎麼辦?」
其實 LTA 的方向很明顯:真正需要的人繼續用,不該用的人別鑽空子。官方還特別提到,執法人員會重點關注那些明顯身體健全、卻濫用 mobility scooter 的人。
這句話翻譯成生活語言就是:不要以為車子掛個籃子、坐上去就自動變成「醫療輔助」。新加坡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把模糊地帶變成表格、證明和罰款金額。
以前很多 PMA 在組屋樓下、人行道、巴剎門口橫衝直撞,最怕它的其實不是年輕人,而是小孩和老人。一個轉角衝出來,年輕人還能閃,老人跌一下可能就是髖關節骨折,後面是一整套醫院、復健、請假和家人輪班照顧。
所以這次新規的核心不是「不讓人方便」,而是把「方便」從一部分人的方便,重新拉回公共空間的安全。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雷:不合格電動滑板車,放家裡也可能違法
這次 LTA 同時提醒,從6月1日起,持有非 UL2272 認證的電動滑板車也會成為違法行為。
注意,不是「騎出去才算」,而是「keep」本身就可能出問題。這背後主要是火災風險。過去幾年,新加坡不少電動設備起火新聞,問題往往不在車跑多快,而在電池改裝、充電不當和安全認證不過關。
如果你家門口、走廊、儲藏間還放著來歷不明的電動滑板車,別覺得「反正我沒騎」。在新加坡,很多事情不是出事後才管,而是先把風險點拔掉。
這也是新加坡式治理最典型的一面:它不跟你討論「我只是偶爾用一下」,它只看設備、證明、尺寸、速度和認證。
賣車的人也別開心太早:以後不是想賣就能賣
從6月1日起,零售商只能展示、廣告宣傳和銷售已經向 LTA 註冊的 mobility scooter 及同類設備。
這對消費者反而是好事。以前買這種車,很多人只看價格、續航、能不能摺疊,根本不知道它到底能不能合法上路。以後至少有一個更清楚的篩選:沒註冊、沒白名單、尺寸速度不對的,別為了便宜幾百塊買回家當麻煩。
尤其要提醒家裡有長輩的人:買之前先確認兩個東西,一是長輩是否需要醫療證明或是否屬於豁免;二是設備本身是否合規。別等錢付了、車到家了,才發現公共走道不能用。
這件事給普通人的提醒:組屋樓下不是賽道
新加坡很多生活矛盾,最後都會落在公共空間上。
走道很窄,大家都要用;巴剎很擠,誰都趕時間;老人行動慢,小孩突然跑,外賣員也急著送單。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理由快一點,但公共空間一旦沒有邊界,最後一定是最弱的人先受傷。
所以6km/h這個數字看起來很小,其實是官方在說:公共走道的默認主角,還是走路的人。
如果你身邊有人在用 mobility scooter,最實用的建議就是:這幾天趕緊查清楚證明、豁免、速度和設備尺寸。真需要的人,別因為文件沒交被誤傷;不該用的人,也別等執法人員來提醒你,提醒費可能有點貴。
資料來源:
1. LTA 官方新聞稿:《Reminder: Enhanced Active Mobility Regulations to Take Effect from 1 June 2026》,發布於2026年4月24日。
2. The Straits Times:《Mobility scooter users reminded to get medical certification as stricter rules kick in on June 1》,發布於2026年4月24日。
3. 圖片來源:LTA 官方警示圖。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或醫療建議。具體執行以新加坡政府部門最新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