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及1970年代,兩大報採用「榴槤」一詞的次數高達500例,「榴槤」出現的次數減為200多例,「榴連」則出現80多例。會出現這種扭轉的現象,可能是受教科書影響的新一代開始成長。雜誌方面,信手拈來以1961年出版的《行動周刊》第80期作為例子,在刊登的《佳果集》一詩中用的是「榴連」。
從「榴槤」「榴槤」和「榴連」三者混雜使用的情況來看,當年的報章或是公眾,還沒產生要給榴槤一個規範用詞的自覺,無論是基於學理上、語言使用的實際,或者是約定俗成,即便是我們在課堂上學的規範用詞是「榴槤」。
新加坡華語在漢語文化圈處於邊陲,向來對華語的使用問題,不是缺少關注,就是嚴重噤聲。從上面勾勒的榴槤用語的歷史實況,可見一斑。1980年代末,「榴槤」一詞的使用,竟然造成新加坡華語的「覺醒」。
促成這次「覺醒」的就是漢語權威詞典——《現代漢語詞典》。事緣《現代漢語詞典》在第一版(1978年出版)和第二版(1984年出版),以「榴槤」作為詞條收錄,在新加坡因此掀起了軒然大波。大家禁不住勾起小學的記憶:老師不是要我們在「改正錯字」的作業上選擇「榴槤」嗎?代表喬木的「槤」字怎麼能以纖弱的草本「蓮」字來取代?我們看到許多人站出來,為捍衛「榴槤」一詞的「合法地位」鼓與呼。 不知道什麼緣故,《現代漢語詞典》的第三和第四版在沒說明原因之下,刪除了「榴槤」的詞條,不再收錄。2005年出版的第五版,恢復收錄「榴槤」,以它為主詞條,另外加收「榴槤」一詞,列為副詞條,並附說明「同榴槤」。2012年第六版出版,榴槤詞條的主副地位發生變化,改以「榴槤」為主詞條,「榴槤」被列為副詞條。這樣的安排,相信是《現漢》編輯部接受新馬學界的意見,從善如流,以「名從主人」的原則,做出皆大歡喜的結果。 這場喚起新加坡華語「覺醒」的討論,很可惜許多論點都是從感情出發,而不是從學理或者是語言使用的歷史角度去深入討論,因此沒有形成理論上的「覺醒」,讓人覺得遺憾。
作者:林恩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