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寧為真小人不做偽君子,大家出來打拚都不容易,想找個舒服的地方住在新加坡真的沒那麼簡單,可以說來新加坡被黑心房東坑押金的事情每個人都經歷過這麼一次,但是要遇上吃相難看黑押金不說的,還愛演的今天這位要好好來說說。錢財的損失就不計較了,但與一個油膩糟心的房東才是最噩夢的。
當時在找這個在盛港地鐵站附近的房子一是覺得方便,二一個房租相對便宜(600新幣不包水電也不算便宜),當時約看房時房東笑臉相迎揚言自己也是租房過來的人不喜歡被房東管,所以找房只找沒有房東的,讓我放心。
再三確認過沒有什麼親戚會常來住或者房東常回來住以後,就準備交費用押金預定房間了,讓人意外的是才交完押金再次詢問有關房屋的信息時,這個李先生大變倭瓜臉,說從沒見過我那麼多問題的租客。
給了一個最少住半年的口頭合約和一張手寫押金條就打發人走了,但是後面的事實證明是問的問題不夠多,後來要求要簽約合同時再次碰壁只給了句「我這裡放心不會有什麼的」,事實證明這個人不具有足夠的個人信譽來為他的口約擔責。
入住的第一天就出問題了,空調開到18度都不製冷,並且伴有噴水現象(租住這個房間沒有正式的床,是一個沙發,並且就在空調下方),第二天和他溝通空調事項後他居然反問我:「你知道換一套空調要花我多少錢嗎?就這樣吧,那邊晚上不熱你開風扇就夠了,我住的時候都不開空調的。 」難道空調的問題不是應該在我住進來之前就應該檢查好的嗎?這是房東的責任呀。
入住的第一天經歷過這些破事就決定住滿半年立即搬走,這半年就是對自己當面下決定的衝動懲罰。沒過多久,房間的頂燈就壞了一個,房間本身朝向不好,窗口也很小,住在裡面十分的壓抑。
再次和他說明情況後他說這些都是小事讓我自己解決,無語了。在入住之前他「打過招呼」會偶爾回來,當時只是以為單純的要存放東西就走,誰知道這奇葩是偶爾要回來住,並且回來住用的水電是租客自己分攤的。
回來還要點評幾句衛生打掃的情況冰箱裡東西的放置位置,自己晾衣物時自己晾家裡,我們的衣服放到HDB走道。
後來他主動提出要換網線和水電公司,說為了給我省電(我感覺非常的不舒服,像是受到了侵犯)過後他每做一件感動自己的事都要跑來說是為了我,心生厭惡。

在三月初他突然說要回來之前還發生了其他的事。
沒打一聲招呼大包小包就已經帶回來,只是通知要住半個多月,我和另外一個房間的室友終於無法忍受決定與他好好談一下,入住之前都是再三確認不會有房東不會有房東親戚過來住才定下房間的,結果這次他直接告知我們他親戚來了住他在市中心租的房子,他搬回來住。他一回來,特別喜歡在我們的房間門口踱步,走來走去,我與室友整天都生活在不安的環境中。

除此之外明知家中居住均為女生,他還喜愛不穿衣服走來走去,幾次洗完澡出來,他也掐著點從房間出來要看看,被他的眼神盯得渾身不舒服,幾度在洗澡時他就在廁所門口來回踱步,神奇的是當關上水龍頭他也把門外廳內的等關掉,似乎是按暗示你「偷看完走人了」。
當時我與室友就決定到月底就搬家。好嘛,這貨開始宣示主權說他是放鬆他有權利,當時忍無可忍直接說他要得房東的權利不行使房東的責任與義務,他立馬說有權利讓我們立馬搬走,晚上9點多了吵鬧的聲音也非常的大,當我與室友準備準備報警的時候,只見他一手捂住胸口一隻手爾康抖,兩腳一軟癱坐在沙發上,改口說是自己激動了,對不起。過後還發微信讓我們注意如果他要不行了幫他打個電話。


再怎麼噁心,硬著頭皮住完三月準備搬家了,他還站在道德制高點說他讓我們提前搬,所以理所當然扣了200的押金,問他提前搬的標準是什麼,合同呢?瞬間閉嘴,只會重複沒有多扣我們的錢很多錢都沒和我們算了。
呵呵,那麼無視自己口頭做出的契約,現在用契約精神來說話,真是從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奉勸各位要租住盛港260D某一戶的小夥伴擦亮眼睛,錢財損失是小,工作完回到住處還要忍受油膩奇葩,糟心才是受罪。

OS: 太奇葩了!遇到這種的只有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