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買房流程之一
私宅轉售房
除了開發商直接出售的期房,市場上還有轉售房(二手房)。由於轉售房只需要完成手續即可收房,二手公寓買賣流程比期房快得多,按照常規流程來走的話,可能需要三個月左右完成過戶等所有交易,但更多時候,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通常8-12周就能完成所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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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售房交易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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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選購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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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選購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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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剩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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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交易流程詳見下表(二手購流程表)

在這些流程中,有些關鍵詞需要重點為大家解釋:

01 定金
簽訂合同(Option to Purchase)以後,買家需要當場支付1%定金給賣家。
定金的形式可以是現金、支票或者本票。必須是賣家確實收下了1%的定金,並且在OTP上簽字並返還給買家,合同才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後,賣家必須按照協議的價格賣給買家,不可以有任何反悔。
02 有效期
簽訂合同後,合同的有效期是14天,是留給買家辦理貨款的合理期限。注意哦,若貸款沒有批准下來,定金是不會全部退換的!這點有別於中國的情況。所以,購買前要先做好自己的貸款評估以及資金準備。如果買家在合同14天有效期內有各種願望不買房子了,也可以選擇不執行合同,合同過期,損失1%定金。
03 租約
有些房子帶著租約賣的,所以進行交易的房子是否帶著租約,需要明確的寫進合同里。在新加坡,租約期間,就算房子換了屋主,租客在合同期內,也不用搬出去,可以按照原來的租金繼續住到合同期滿,只不過需要把租金交付給新的屋主,直到租約結束。
04 費用支付
通常除了1%的費用直接給屋主外,其他費用都應該支付給賣家/買家律師託管帳戶中。這個帳戶獨立於律師帳戶。防止律師行挪用客戶資金。例如執行費4%會通常交予賣家律師託管帳戶。在交易完成,律師才可以提出款項,交予屋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