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滿商店的華裔女主管拒絕讓他進入商店和購買物品,一名52歲馬來族男子爆粗口。他對該商店主管進行辱罵,言語中也夾帶種族歧視。警方正在調查這起事件。發言蓄意傷害種族情緒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蓄意騷擾的最高刑罰則是高達5000元罰款、長達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外出沒有戴口罩則違反2019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管制令。

警方在昨晚發表文告說,該名男子是在17日到點左右到裕廊西61街第651座組屋的商店。但因沒有戴口罩被拒絕進入商店。他因此感到不滿,對禁止他入店的主管爆粗口,其中包含了種族歧視的言論,並職責華人是引發新冠病毒。
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遵守有關條例,不要為了貪圖方便而忽視防禦病毒的重要性,也不要藉此機會傷害新加坡種族之間的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