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離婚紙辦理中駐新加坡總領事認證有什麼依據
無論是中國公民還是新加坡公民,獲取的新加坡法律文書,不與當前中國相關法律存在衝突,不損害中國當前的公共利益,中方是承認的,送往中方使用的新加坡文書,還須辦妥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認證才具備法律效力。
新加坡是國人居留地之一,兩人在新加坡生活期間,登記離婚,當前其中一方回國發展,在國內登記再婚,處理房產等事宜,需提供離婚證明,新加坡的離婚證明,還須辦妥新加坡使館認證。此外新加坡其他個人文件,出生證,結婚證,無犯罪證明,護照,委託書,聲明書等都易代通使館認證網都可代辦新加坡使館認證。
新加坡離婚證大使館認證資料:
1、新加坡離婚證原件
2、夫妻雙方護照複印件
3、公證認證申請表
新加坡離婚證大使館認證流程:
1、先由新加坡當地的公證人對文書的真實性進行公證
2、其次把公證好的文件送往新加坡外交部認證
3、最後送往中國駐新加坡使領館認證
新加坡離婚證大使館認證所需時長:25個工作日
申請公證認證的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領館不予辦理:
1.文書的印鑑、簽名不屬實的
2.文書的印鑑、簽名未進行備案,或者與備案不相符的
3.文書的裝訂、印鑑、簽名等技術性標準不符合出文機構、用文機構規定和要求的
4.中國護照、居民身份證、國內駕照等中國國內出具的文書
5.文書的內容違反中國法律或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