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久居民 (Permanent Residence)
新加坡永久居民是一個移民身份,擁有僅次於公民的特權。新加坡永久居民(PR)享有公民的大部分權利、特權、義務和責任,包括國民服役義務(大多數成年申請者免除,但男性子女不免除)和強制性的新加坡中央公積金。
PR可以在新加坡居住、工作、學習和退休,沒有任何時間限制。每5年要在新加坡的移民和檢查點管理局(ICA)更新。
這些人可以申請PR(永久居民):
1) 新加坡公民 & PR的配偶
2) 新加坡公民 & PR的21歲以下未婚的子女
3) 新加坡公民年邁的父母
4) EP,S Pass 持有者
5) 投資者(如Entrepass持有者,至少250萬投資移民者等等)
6) 在新加坡超過2年且通過一項以上國家考試/進入IP計劃的留學生
注意:
1. WP准證持有者是不可以單獨申請PR的,但是如果配偶是SC/PR/EP/SP,可以被擔保申請。
2. 陪讀准證不可以申請PR,除非滿足上述6個條件中的任一個。
投資移民
1.在新加坡有設立公司或有投資公司;
2.申請者有100萬投資在新加坡設立公司或與新加坡公司有業務往來並且有5%的股份;
3.申請者有150萬投資在新加坡設立公司或政府批准的投資金金5年;
4.申請者有200萬投資在新加坡設立公司或擴充現有公司業務或政府批准的投資基金5年。
5.投資移民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父母可申請親屬長期簽證,在新加坡居住。

以EP/SP准證持有者為例分析
註:所有的非英文文件均需要翻譯公證
1. 有效的護照(個人信息和官方備註頁)
2. EP或SP准證
3. 身份證(如有)
4. 出生證明或官方戶口登記簿,需記載有父母姓名
5. 更名證明(如有)
6. 最高學歷證明(包括所有高等教育文憑),成績單,專業執照/會員證書以及職業證書
7. 過去僱主的推薦信,需註明工作性質、聘期以及最後的基本薪水(如有)
8. 過去6個月的工資單
9. 現任職公司的在職信,需註明受僱日期、職位、過去6個月每月工資的,並按基本工資、加班費及每月津貼細分。寫信給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日期應在遞交日期起計1個月內
10. IRAS同意書,同意ICA直接向新加坡稅務局索取及核實與本申請有關的財務資料;
11. (自僱人士)有效的商業登記證,並顯示合伙人姓名
12. (自僱人士)與您工作相關的職業許可證(如攤販證、營業執照、房產經紀人執照)
已婚人士還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正式的結婚證書
2. 過往婚姻的死亡證明書或離婚證明書(如有)
3. 過往婚姻有關的子女撫養權文件(如有)
4. 配偶的最高學歷證書(包括所有高等教育文憑)、成績單、專業執照/會員資格證書及職業證書
如帶配偶一同申請,還需提供以下文件:
5. 配偶的有效護照及有效的入境准證,護照須包含個人信息和官方備註頁
6. 配偶的出生證明,需記載有父母的姓名;
7. 配偶的更名證明(如有)
8. 配偶的身份證(如有)
9. 配偶過往婚姻的死亡證明書或離婚證明書及子女撫養權證明書(如有)
如帶孩子一同申請,還需提供以下文件:
1. 孩子的有效護照及有效的入境准證,護照須包含個人信息和官方備註頁
2. 孩子的出生證明,包括孩子姓名和父母姓名;
3. 孩子的收養文件(如有)
4. 孩子的更名證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