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林百列鄰里警局的一個罪案警訊告示牌遭人破壞。(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37歲男子因涉嫌蓄意破壞警方設立的罪案警訊告示牌,本周六(3日)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星期五(2日)發文告說,當局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約4時10分接獲通報,指一名男子在體育場坊(Stadium Place)破壞公物,相信他蓄意損壞屬於馬林百列鄰里警局的一個罪案警訊告示牌(Crime Alert Signage)。
警方經過實地調查和調閱警方監視器畫面後,鎖定嫌犯身份,星期五逮捕他。
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相信參與另一起故意破壞公共橫幅的案件。
這名男子星期六在破壞公物罪名下被控上法庭。破壞公物罪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多2000新元,或坐牢最長3年,並可被打鞭3至8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