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多名新加坡人涉嫌在柬埔寨操控跨境詐騙集團,專以本國人為目標,通過馬來西亞轉移贓款,涉案總額超 4000 萬元。目前已有三名新加坡籍嫌疑人被控,因存在串供、潛逃風險,均被拒絕保釋。
涉案人員與集團架構
據新加坡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此次被控的三名嫌疑人中,33 歲的黃偉康(Ng Wei Kang,音譯)、29 歲的梁偉恩(Christy Neo Wei En,音譯),與一名在逃的集團首腦關係密切 —— 黃偉康是首腦的兄弟,梁偉恩則是首腦的女友;第三名嫌疑人黃靖海(Lester Ng Jing Hai,音譯)同樣與在逃首腦存在緊密關聯。
控方指控,三人均為一個 「與新加坡有聯繫」 的跨境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該集團以柬埔寨為基地,核心成員至少 13 人。其中,黃偉康涉嫌參與新、馬兩地的非法活動;梁偉恩不僅從集團首腦處獲取高額生活費,還由對方安排司機或保鏢,同時參與招募詐騙電話人員、轉移首腦持有的加密貨幣;黃靖海則被指直接參與至少 40 起詐騙案,涉案金額超 500 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梁偉恩雖為新加坡籍,但與本地家人關係疏遠,在新加坡無固定住所,長期居住於馬來西亞新山市。
詐騙模式與贓款轉移
調查顯示,該集團的詐騙手法具有明確針對性 —— 專門挑選新加坡人實施詐騙。得手後,贓款會通過兩種方式轉移:一是轉入馬來西亞的銀行帳戶,二是存入加密貨幣錢包,以此規避監管、掩蓋資金流向。
初步統計顯示,該集團造成的受害者損失已達 「數千萬元級別」。而此前新加坡警方披露的信息更明確,類似以柬埔寨金邊為基地的詐騙集團,已涉及至少 330 起案件,總損失超 4000 萬元。
警方行動與案件進展
上個月,新加坡警察部隊與柬埔寨國家警察聯合行動,搗毀了一個同類跨境詐騙集團(疑似本案關聯團伙),在新加坡境內抓獲 12 人,包括 8 名新加坡籍男女、2 名馬來西亞男子及 1 名菲律賓女子。警方調查發現,這些成員均為 「自願前往柬埔寨參與詐騙」,每成功行騙一次便能獲得佣金。
此次行動中,警方從涉案銀行帳戶和加密貨幣錢包中起獲超 250 萬元,同時查獲用於詐騙的電子設備及 「詐騙劇本」,為後續案件偵破提供關鍵證據。
保釋爭議與法律後果
對於目前被控的三名嫌疑人,控方明確反對保釋,理由包括三點:一是集團慣於使用加密貨幣交易,可輕易為嫌疑人提供潛逃資金;二是涉案金額巨大,若罪名成立,刑期可能較長,嫌疑人潛逃動機強烈;三是嫌疑人存在串供或干擾證人的風險。
新加坡地方法官蔡玉珠採納控方意見,裁定三名嫌疑人 「存在潛逃與串供風險」,下令不得保釋,但允許辯方律師申請保金檢討。目前,黃偉康、梁偉恩由贏必勝律師事務所的黃國彥、陳俊良律師代理,黃靖海則由 Regal Law 律師事務所的塞爾瓦拉詹・巴拉穆魯根(Selvarajan Balamurugan)代理。
根據新加坡法律,若三人詐騙及參與有組織犯罪的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監禁 5 年、罰款 10 萬元(新加坡元),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