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地點及動機
【蕭添壽】:
「人們都知道杜阿島海峽
並不是非常適合潛水
你為什麼還要帶她去?
而且,你為什麼不下海?
卻讓陳潔妮下海?」
【孫陽】:
「因為上次去那裡潛過水的時候
我們並沒有遇見危險
而且並不是我不潛水
而是我得講究禮貌
女士優先,您懂吧?」


事發後的反常反應
【蕭添壽】再次質問:
「當你發現陳潔妮消失的時候
你為什麼不立即下海找她?」
「你告訴約瑟夫你不會游泳
可實際上你是個游泳高手」
「就算你當時被嚇到了
不知道怎麼辦
可到後面漁民下海找陳潔妮的時候
你還是站在船上
不潛水,沒動作,連腳都是乾的
麻煩你來解釋一下
為什麼你不下海尋找陳潔妮?」
【孫陽】:
「是這樣,她是我的未婚妻
我很在乎她,肯定想找到她
但是我一直在觀察海面
根本沒有任何氣泡從海底冒出來」
「所以你明白吧
她這肯定是死了」
「死了就是死了
我能怎麼辦?
那麼大的海,我上哪去找她?」


保險受益人
蕭添壽的最後一次質問
是關於保險的
【蕭添壽】:
「我們來聊聊保險的事情吧
陳潔妮的意外險保險額度
高達40萬新幣(約200萬元人民幣)
而她只是一個薪300多塊新幣
(約1700元人民幣)的酒吧服務員」
「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
她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給自己買保險?」
「而且最讓人奇怪的是
這些保險的受益人
居然是你孫陽的母親
可陳潔妮從來沒有見過你媽
就算你們馬上要結婚
她也不至於把受益人
寫成她從來沒見過面的婆婆吧?」
「另外,據保險公司反饋
在陳潔妮消失的第二天
你便找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
一家公司拒絕了
你就換另一家保險公司
這十個多月里
你一直沒有閒著
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
「你說說
如果你不是兇手,誰是兇手?」
【孫陽】冷笑:
「陳潔妮的確因我而死
是我沒有保護好她
我也確實該死
但我沒有謀殺她
你們不能往我身上潑髒水」
「陳潔妮很單純,但她並不傻
買保險這個事情是她自己的選擇
她之所以把我媽選為受益人
那是因為她知道我很愛她
馬上就要娶她了
所以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
「而我之所以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
那是因為陳潔妮還有兩個孩子呢
總得有人出錢照顧他們吧
我想對這兩個孩子負責」
「總之,我問心無愧」

檢察官蕭添壽拋出的這三個問題
雖然孫陽都一一做了回復
但是其中的漏洞也暴露在了
陪審團和法官的面前
他們心中都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不過,真正的結局還要再等一陣子
因為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些別的事情

船夫約瑟夫跟進
根據警方的調查
其中一家保險公司
曾找到船夫約瑟夫
給了他6000新幣(約30000元人民幣)
希望他在法庭上把「事實」說出來
約瑟夫說
自己已經把所有看到的東西都說出來了
他的確看到陳潔妮消失以後
孫陽很冷靜,絲毫不慌
除此之外
他並沒有看到別的事情
也不能作證說
「孫陽就是殺害陳潔妮的兇手」
大環境背景轉變
陳潔妮失蹤案
正好卡在新加坡的兩個歷史節點上:
—— 1963年,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
那一年陳潔妮失蹤
——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
宣布獨立
這一年孫陽開始接受審判

而且在這之前
新加坡的司法從來沒有處理過
沒有受害者屍體的謀殺案
這起謀殺失蹤案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但是不管大歷史的背景
是多麼波瀾壯闊
這一起案件也終究要有結果
最終陪審團一致認定:
孫陽有罪
當時的法官也說了一番話:
「孫陽,你殺害了那個
年輕的女孩陳潔妮
她唯一的缺陷就是不幸愛上了你
她把一切都獻給了你
你卻為了錢殺害了她」
「你非常狡猾
巧妙地掩蓋了你的罪行」
「你非常冷血
而且膽大包天」
「但今天
是時候為你的罪行付出代價了」
案件結果
孫陽被判處死刑
被判處死刑之後
孫陽要求上訴
然後依舊保持著處變不驚的神態
每天在監獄裡讀書看報
直到1966年11月
孫陽父親到監獄告訴他
新加坡樞密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這意味著孫陽失去了最後的機會
他馬上就要上絞刑架了
這個消息對孫陽來說
猶如晴天霹靂
他哇的一聲哭出來了
瞬間淚流滿面
但很快孫陽又恢復鎮定
因為他認為
都沒有發現陳潔妮的屍體
憑什麼定我的罪?

很快 孫陽想到另外一招
他向司法機構申請
檢測自己的精神狀態
這是許多罪犯的慣用伎倆
他們一旦看到自己再也沒法狡辯了
就趕緊說自己是個精神病
以求免遭死刑
這會就需要心理學家
和犯罪學家們出面了
各位專家前前後後
跟孫陽進行了多次會談
也跟孫陽的父母、兄妹
都進行了深入交流
最後專家們認為
孫陽的智商高達到128
精神也很正常
所以不能免於法律懲罰
1967年2月6日
孫陽上了絞刑架
他的妹妹為他收屍
案情延伸
綜合上所述
我們大概能夠知道
孫陽是那種以自我為中心
狂妄且存有僥倖心理的人
這跟他的性格和生活習性有關
01
偷錢
孫陽自己承認
他從十歲開始偷盜
最初偷家裡的、偷鄰居的
然後去偷商店的
有一段時間他迷上了車
於是偷他父親的錢去買車
而他父親發現錢丟了之後立即報警
警察經過一通調查
發現就是孫陽偷的錢
他父親質問孫陽到底是怎麼回事?
孫陽回答:
「是我偷的錢呀,怎麼啦?」
他父親一怒之下
把孫陽攆出家門
他在外面遊逛了好多天
後來他媽心疼他
讓他趕緊回家
他才跟他爹和好

02
貪污
孫陽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據孫陽以前的班主任回憶
他是個挺機靈的孩子
很有冒險精神
不過就是有點目中無人
過於自信
當孫陽步入社會開始工作時
他去當過老師
但是連著換了好幾所學校
也沒能安頓下來
而他的工作態度也很差
甚至還貪污過學校的錢
後來被學校發現
他又東拼西湊把錢還給學校
才算了事
03
尋找刺激
老師的工作沒做之後
孫陽覺得當個飛行員不錯
參加了一個飛行員培訓班
很快拿到了私人飛機駕駛證

但他卻肆意妄為
駕駛著公司的飛機進行低空飛行
時常駕駛著飛機
掠過水麵和椰子樹的樹頂
然後他的飛機駕駛證就被吊銷了
緊接著也被公司開除了
04
大獎賽事故
1961年的時候
他參加了新加坡F1國際大獎賽
但他搞出個事故
造成一名行人死亡

隨後他被逮捕
被罰了30元新幣(約150元人民幣)
不過很奇怪
他並沒有被追究更多的責任
05
慾望與現實
1962年
此時孫陽已經離開學校七年了
仍然一事無成
他決定去學習法律
他有信心在18個月內拿到法律學位證書
但他沒錢交學費報補習班
只能看書自學

後來孫陽父親給他找了
一個保險推銷員的工作
但孫陽只想趕緊搞錢
不管怎麼搞都行
搞到錢他就能去英國學法律
拿到法律學位
然後他就能成為人上人
過體面的生活

可能這就是
「潛水案」的導火線源頭
在干保險推銷員的時候
孫陽就想到了用騙保來搞錢
至於這筆錢干不幹凈
是不是沾上了人血
他一點也不在乎
可以說
孫陽的許多目標看似明確
但是飄無定點 隨心所欲
他也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手段
會傷害到其他人
無知和放縱
最終將他導向犯罪和死亡

這個案子好像帶我們
回到了舊時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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