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最怕遇到「怪房東」、「不退押金」、「退租時想盡一切辦法亂扣」、「裝監控」、「限制用電」等等。
有人就會說這一切都要先講好才簽,沒錯這誰都知道,但多數情況都是講好後才發生。
傷神又傷財~
根據媒體早前報導,在2月時有位20 歲的馬來西亞人許先生來新加坡工作,在後港與另一位室友以每月 $500 價格租了一間房。
起初,房東太太顯得通情達理和友善。
但是,當許先生實際搬進去時,她開始了一長串的嚴格規定。
在過兩個月後,對於這一長串的規定實在受不了了,想搬出去,但房東不肯退押金。
許先生隨後向警方報案。
規定越來越嚴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許先生在二月份搬到新加坡擔任廚房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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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他的姐姐幫他找了一間出租屋,最終在後港安頓了下來。
他說女房東起初看起來很友善。只是口頭說了基本衛生條件,以及幫助清潔地板的要求。
租戶協議規定; 不僅要打掃衛生,還要在使用後立即擦乾廚房和廁所。
就連洗衣服也只能等到7公斤的髒衣才能使用洗衣機。
許先生告訴《新明日報》,女房東經常會因為各種原因責怪他。這包括不收拾房間,有味道或者開關門的聲音太大。
除此之外,許先生補充說,家裡安裝了許多閉路電視,其中一個就在廁所外面。
女房東「清洗」馬桶收費 S$3.50
許先生回憶說,有一次,房東太太告訴他,他用完衛生間,她已經把它擦乾淨(幫抹水漬)了。
為此,她向他收取了 S$3.50。他也別無選擇,無奈地付錢給她。
在房東太太的規定下生活了兩個月後,終於受不了了」搬走「。
然而,他聲稱女房東拒絕退還他的 S$500 押金。
事件也才在媒體前曝光。
許先生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了他的經歷,發現大約有 10 名其他租戶與女房東有類似的問題。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女房東在租客入住後兩個月內有將房客趕走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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