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確實很少有貪腐問題,清廉指數在最新的排名中全球排名第五,亞洲排名第一。為什麼新加坡可以做這麼好呢?其實這和他執政者李光耀牽頭的相關法案有很大的關係。簡單總結一下:
第一,相對高薪養廉。這一點和香港類似。新加坡公務員的薪酬分15級,普通公職人員月薪5000新幣,議員2萬新幣左右,部長10萬新幣左右,做到總理年薪則高達220萬。摺合人民幣需要再乘以五。所以全球國家領導人全球薪酬排名中,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名列前茅。
那為什麼叫相對高薪呢?是因為比起社平工資來說,新加坡公務員的薪資並沒有太高,基礎工資加補貼和社平工資差不多。但是新加坡的組屋制度和超級低廉衛生的路邊攤餐飲(新加坡很少有人在家開火做飯),所以導致他們的公務員並沒有太大的經濟壓力,可以過上體面的生活。失去了貪腐的動力。

第二,獎罰分明,制度嚴厲(有讓人聞風喪膽的鞭刑)。新加坡官員的財產是公開透明的,沒有任何灰色收入的可能性。而且他們獨立的反腐監督機構反貪局(和我們國家名字一樣)和自由的輿論監督平台,可以讓貪腐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政府每年發給每個公務員一個日記本,公務員必須每天記錄公私活動,由監督部門審查,若有隱瞞,不論官位多高,即予處罰。
更細化一點說:新加坡法律規定公務員受賄1塊錢可獲刑8個月,哪怕請公務員吃個路邊攤,就有可能坐牢,丟掉鐵飯碗和巨額公積金。如果貪腐金額達到某個標準,在牢里還要加上鞭刑,用泡過水的藤鞭抽的屁股瞬間開花(血肉模糊,四處橫飛,想想都酸爽)。如果公務員反過來給別人行賄1塊錢,最高五年監禁。普通人受賄1塊錢,最高罰10萬元免除監禁。如果普通人給別人行賄20塊錢,就得獲刑3個星期。雖然新加坡反腐處罰很嚴,但是舉報獎金非常豐厚,無論公務員還是普通人,都能通過匿名舉報獲得贓款的一部分獎勵。


有這麼嚴格的反腐制度和相對不錯的薪資待遇,幹嘛還去貪腐呢?當然新加坡的公務員其實在新加坡也沒有那麼吃香,他們只是一份職業而已,並不意味著會高人一等。新加坡其他的就業機會也會提供類似的,甚至高於公務員的薪資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