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加坡水下聯合會(SUF)的一名前潛泳隊經理兼教練於周三(8月26日)承認,他與副主席兼總教練共謀偽造比賽成績,以確保相關運動員能夠入選東南亞運動會(SEA Games)。
新加坡人穆罕默德·法伊茲·蘇海米(Muhammad Faiz Suhaimi)承認一項共謀製作虛假電子記錄以實施欺詐的罪名。另外兩項指控將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儘管法伊茲最初參與了由何浩華(Ho Ho Huat)策劃的計劃,但他一直猶豫不決,隨後自願向一名舉報人告知了這一違規行為。
此次在馬來西亞錦標賽中偽造的文件,導致包括何浩華之女在內的六名額外運動員被選中,代表新加坡參加2023年東南亞運動會的潛泳項目。
案件詳情
據指控,法伊茲與時任SUF體育副主席兼潛泳總教練、56歲的何浩華,以及SUF潛泳助理教練、36歲的李冠華(Gary Lee Quan Hua)共謀。
法庭獲悉,SUF是負責在新加坡推廣包括潛泳在內的水下和水上運動的國家體育協會。
潛泳包含多個項目,運動員使用類似於魚尾的單蹼或潛水員常用的雙蹼進行比賽。
在犯罪發生時,第32屆東南亞運動會原定於2023年5月在柬埔寨舉行。
新加坡國家奧林匹克理事會(SNOC)制定了選拔流程並成立了選拔委員會,以確定代表新加坡參賽的運動員。
2022年12月,在2023年東南亞運動會的選拔過程中,何浩華收到組織者提供的手冊,發現部分潛泳項目已被取消。
因此,何浩華希望送往東南亞運動會的一些運動員因其項目不在比賽計劃中而失去了入選資格。
根據法庭文件,何浩華希望通過申訴程序提名更多潛泳運動員參加運動會。申訴程序將於2023年2月進行,要求被提名運動員在認可的比賽中獲得合格成績。
他聯繫了組織2023年1月首屆馬來西亞潛泳錦標賽的馬來西亞水下運動聯合會(MUSF)主席,詢問是否可以派遣新加坡運動員參加。
MUSF主席最初由於該賽事僅面向馬來西亞游泳者而猶豫,但最終在何浩華的請求下同意,何浩華隨後派遣了五名新加坡運動員參賽。
在馬來西亞錦標賽期間,這五名運動員參加了表演賽以及其他個人賽和接力賽。由於到達現場較晚,他們未能參加4x200米接力表面賽。
賽事結束後,五名運動員並未收到官方成績單,相反,何浩華通過WhatsApp將成績發送給了他們。
幾天後,何浩華涉嫌向法伊茲和李冠華提出偽造馬來西亞錦標賽成績的想法。
兩名下屬雖然猶豫,但由於何浩華資歷更深,他們擔心質疑他,最終選擇了妥協。
在WhatsApp群聊中,三人討論了打算在申訴過程中提名哪些運動員參加東南亞運動會,以及要填寫的比賽項目和時間。
檢方表示,大部分討論(包括如何在不引起懷疑的情況下製造合格成績)是在何浩華和法伊茲之間進行的。
2023年1月18日,法伊茲使用軟體偽造了馬來西亞錦標賽四個項目的電子記錄,其中包括4x200米接力賽。
偽造的結果還顯示女性運動員參加了比賽,而實際上當時只有男性運動員出席。
這份虛假記錄被發送給潛泳體育績效經理,旨在誘導SNOC選拔運動員代表新加坡參加東南亞運動會潛泳項目。
2023年2月,李冠華的祖母去世,因此他不再參與任何關於偽造成績的討論。何浩華和法伊茲開始私下討論,而不再在包含李冠華的群聊中溝通。
當潛泳體育績效經理要求提供馬來西亞錦標賽的官方成績單時,法伊茲表示他將先與何浩華核實。
兩人隨後討論了如何回應,並同意將偽造的成績添加到馬來西亞錦標賽的官方成績單中。
據稱,何浩華執行了此操作,與法伊茲一起審查修改後文件的草稿並進行修正,然後將其發送給體育績效經理。
SNOC申訴委員會最終選拔了八名運動員代表新加坡參加2023年東南亞運動會。
其中兩人此前已被選為其他項目的代表,但偽造的成績誘導SNOC讓他們額外增加了一個項目。
其餘六名運動員(包括何浩華的女兒)如果沒有偽造的成績,將無法入選。
SNOC為此額外支付了約15,700新加坡元的費用,以派遣這六名運動員參加2023年東南亞運動會。
事件後續
2023年12月,何浩華被撤銷在SUF的職務。
在何浩華被撤職三周後,法伊茲和李冠華向一名匿名舉報人告知了偽造潛泳成績的事實。法伊茲還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
舉報人將此事告知了時任SNOC主席、部長傅海燕(Grace Fu)。隨後,SNOC和新加坡體育局(Sport Singapore)展開調查。
當負責監督SUF的體育績效經理寫信給MUSF主席詢問官方成績時,何浩華說服他發送了偽造的文件。
隨後,體育績效經理詢問偽造文件顯示的成績是否正確,因為他了解到並沒有新加坡女運動員參賽。MUSF主席則堅稱女運動員的名字已提交給MUSF秘書處。
SNOC於2024年7月召集了一個調查委員會(COI),以確定SUF是否偽造了成績以及相關情況。
調查委員會花費12小時採訪了11人,並花費另10小時準備報告。
報告發現,成績確實被偽造了,且何浩華在整個計劃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SNOC於2025年3月向警方報案。
副檢察官Dhiraj G Chainani請求對法伊茲處以10,000至1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理由是他自願披露信息且在何浩華手下處於從屬地位。
檢察官指出,目前還沒有通過成功偽造體育成績來影響國家機構選拔國際賽事運動員的量刑先例。
他表示,檢方的立場主要基於法伊茲在任何官方調查開始之前就披露了這一隱秘計劃的事實。
量刑被推遲至9月。
因共謀製作虛假電子記錄以實施欺詐,法伊茲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或被罰款,或兩者兼施。
何浩華和李冠華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